幸福(第3/4页)

“是的,当然认识,他们是家父的朋友。”

“请问您尊姓大名?”

我报了我的姓名。她眼睛直盯着我,然后用回忆起往事的那种喃喃低语说:

“是的,是的,我想起来了,布利瑟玛尔一家子,他们现在怎样啦?”

“全都去世了。”

“哦!西尔蒙一家子,您认识吗?”

“认识,辈分最小的那位现在当了将军。”

这时,她显得很激动,很不安,显得充满了一种我也说不清的神圣、强烈而又含混的感情,显得有一种我无以名状的、想要袒露自己的需要:承认一切,道出一切,说说那些长期以来一直深藏在心底的往事以及一直搅动着内心世界的故人,她心情如此之不平静,因此,说起话来就浑身哆嗦了:

“是的,那位就是亨利·德·西尔蒙,我知道他,他是我的亲弟弟。”

我大吃一惊,深感意外,我抬眼看她,猛然,我想起了一件陈年往事。

从前,发生过一个特大事件,轰动了整个洛林地区的贵族阶层,一个年轻、美貌而又富有的姑娘,苏姗·德·西尔蒙,被人拐跑了,拐带者就是苏姗父亲指挥的那个轻骑兵团里的尉官。

那个引诱了团长千金的军官,是个英俊漂亮的小伙子,虽然是农家子弟,但穿上轻骑兵的蓝色带花纽的军服,很是神气。大概是在骑兵列队经过的时候,苏姗小姐看见了他,对他一见钟情。至于小姐是怎么跟他说上话的,他俩是如何约会的,是如何互通心曲的,而小姐又是怎么敢于让对方明白她芳心垂爱的,那一切就永远无人知晓了。

两人的恋情,当时进行得人不知、鬼不觉,谁也没有洞察,谁也没有预感。有一天夜晚,那位士官值完勤之后,就与苏姗小姐一道消失了,大家多方搜寻,但没有找到他们,从此就再也没有这两个人的消息,久而久之,人们认为小姐已经死了。

而我却在这个荒凉的山谷里遇见了她。

于是,我对她说:

“是的,我记起来了。您就是苏姗小姐。”

她点点头表示承认。大颗大颗的泪珠从她眼里掉出来。接着,她朝呆坐在茅屋门口的那个聋老头看了一眼,对我说:

“就是他。”

我明白了,她一直是爱着他的,直到现在,看他的时候,仍带着眷恋的眼光。

我问道:

“至少,您过去一直很幸福吧?”

她以一种发自内心的声音回答说:

“啊!是的,非常幸福,他使我太幸福了,我从来没有后悔跟了他。”

我凝视着这个老妇人,既感到悲哀,又感到意外,爱情的力量竟大如斯,真是叫人惊叹!一个富家小姐,跟了一个泥腿子男人,竟从一而终。到头来,她自己也变成了一个满身泥土的农妇。她接受了对方那种没有任何魅力、任何奢华、任何风雅的生活,她将就并习惯这个男人的简陋。她挚爱这个男人,经久不渝。长年累月,她变成了一个头戴便帽、身穿布裙的乡下女人。她坐在草椅上,面对着粗木桌子,用一只瓦盆,喝白菜土豆肥肉汤。她傍着这个男人睡在一条草垫上。

除了这个男人,她什么都不在乎,她只在乎他!她毫不惋惜失去了金银首饰、绫罗绸缎、风雅标致、华丽软榻以及帷幕垂垂、香气暖暖的闺房,还有那使得玉体倍感温暖舒适的鸭绒被。除了这个男人,她什么也不需要,只要有他在身边,她就什么都不希求了。

她年纪轻轻就抛弃了奢华生活、红尘世界以及养育她、钟爱她的亲人。她跟着这个男人,来到了这个蛮荒的山谷。对她而言,这个男人就是一切,就是一个人所需求的一切,所梦想的一切,日日夜夜期待的一切,永远希望的一切。这个男人使得她一生从开始到终结,都充满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