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号病房(第3/26页)

他给人的印象始终是个疾病缠身的人,即使在青春年少的大学期间也是如此。他总是脸色苍白,身体消瘦,感冒不断,吃得少,睡不好。只要一杯红葡萄酒就能弄得他头昏脑涨,歇斯底里发作。他想跟人们交往,但他生性急躁、多疑,与人合不来,缺朋少友。他向来瞧不起城里人,总说他们粗鲁无知,过的是浑浑噩噩的禽兽般的生活,这是他所深恶痛绝的。他说起话来用的是男高音,响亮而激烈,怒气冲冲,愤世嫉俗,要么兴奋欲狂,惊讶异常,但无不一片真诚。不论跟他谈什么,他总是归结到一点:这个城市的生活沉闷、无聊,交往的人中没一个有高尚的情趣,结果害得生活死气沉沉、毫无意义,充斥着形形色色的暴力、愚昧、腐化和伪善。卑鄙之辈锦衣玉食,正直的人忍饥挨饿;社会需要学校、主持正义的报纸、剧院、大众读物和知识界的团结;必须让这个社会认清自己,为此而感到震惊。他评论人时总加上浓重的色调,非黑即白,不承认有其他的色彩。他把人分成卑鄙小人和正人君子两类,中间的人是没有的。关于女人和爱情他总是津津乐道,满腔热情,但他一次也没有爱过谁。

尽管他言辞尖刻、神经过敏,城里人都喜欢他,背地里都亲切地叫他万尼亚[33]。他和蔼可亲、乐于助人的天性,正派纯洁的道德,就连他那件破旧的常礼服、病态的外貌、家庭的不幸,无不唤起人们心中美好、温馨而忧伤的情感。此外他受过良好的教育,博览群书,用城里人的话说,他不啻是这个城市里的一部活字典。

他读过很多书。他常常坐在俱乐部里,神经质地捻着小胡子,翻阅杂志和书籍。看他的脸色可以知道,他不是在阅读,简直是在狼吞虎咽,根本来不及细嚼慢咽就吞下去。应当认为,阅读是他的病态习惯之一,因为不管他抓到什么,哪怕是去年的报纸和日历,他都急不可耐地读下去。他在家里总是躺着看书。

一个秋天的早晨,伊凡·德米特里高高翻起大衣领子,在泥泞中啪嗒啪嗒地走着,穿过小巷和一些偏僻的地方,费力地去找一个小市民的家,凭执行票向他收款。每天早晨,他的情绪照例不高。在一条巷子里,他遇到四个荷枪实弹的士兵押送着两名戴着手铐的犯人。过去伊凡·德米特里经常遇见犯人,每一次他们都引起他的怜悯和不安,可是这一次相遇却给他留下一个异样的、奇怪的印象。不知为什么他突然觉得,他也可能被铐上手铐,也同样由人押着,走在泥泞里,被投入监狱。他在那小市民家待了一会儿后回家。在邮局附近他遇见一个认识的警官,对方跟他打了招呼,还和他一道走了几步,不知为什么他又觉得这很可疑。回到家里,一整天那两个犯人和荷枪士兵的形象一直在他脑子里挥之不去,内心一种莫名的惶恐不安害得他书报读不下去,注意力集中不起来。晚上他在屋里没有点灯,夜里也不睡觉,老想着他可能被捕,被戴上手铐关进监狱。他知道自己从没犯过什么罪,可以担保今后也绝不会去干杀人放火和偷鸡摸狗的勾当。可是,无意中偶然犯下罪行难道难吗?难道不会遭人诬陷吗?最后,难道法院不可能出错吗?难怪千百年来人民的经验告诫我们:谁也不能保证不落到讨饭和坐牢的境地[34]。现行的诉讼程序下,法院的错判是完全免不了的,不足为奇。那些对别人的痛苦有着职务或事务关系的人,如法官、警察和医生,久而久之,出于习惯势力,会变得麻木不仁,以致对他们的当事人即使不愿意也可能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从这方面讲,他们同在后院里杀羊宰牛而看不见血的农民没有丝毫区别。在对人采取这种敷衍塞责、冷酷无情的态度的情况下,为了剥夺一个无辜的人的一切公民权利并判他服苦役,法官只需一件东西:时间。只要有时间去完成某些法律程序,就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