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场(第2/5页)

“啊,可是,”一个手里抱着孩子的少妇以更低的声音插嘴道,“她爱怎么遮盖那个标志,就由她遮盖好了,其精神上的痛苦将永远留在她心里。”

“我们何必老谈什么胸襟上的标志或额头上的烙印呢?”另一个女人说道,她是这些自我任命的法官中长得最丑也是最冷酷的一个。“这个女人把我们大家的脸都给丢光了,应该被处死。难道对此就没有法律了吗?当然有,《圣经》上或法令全书上都有法可循。因此,如果那些使法律失效的地方行政官们自己的妻子、女儿误入歧途,就让他们自作自受去吧!”

“我的天啊,太太,”人群中的一个男人惊叫道,“女人除了因警戒性地害怕断头台而产生的德行外,难道再没有别的德行了吗?那可是最狠毒的话呀!现在,别作声,朋友,狱门上的锁在转动了,普林太太本人就要出来了。”

监狱的大门从里面被猛然推开。镇上的身佩宝剑、手执权杖的小差役,像个黑不溜秋的影子似的,首先阴森、恐怖地出现在阳光下。这个人物本身就预示并代表着清教徒法典的全部可怕的严厉。最终将这一法典最准确地运用到罪犯身上,就是他的职责。他左手伸出权杖,右手放在一位少妇的肩上,就这样把她往前拉,直到监狱门口。她挣开他,动作带有天生的尊严和性格的力量。然后,她仿佛出于自愿似的跨出门外。她怀里抱着一个约莫三个月大的婴儿。婴儿眨着眼睛,把一张小脸扭向一边,避开白天过于强烈的阳光——因为自从她降生以来,她只接触到地牢或监狱里其他昏暗房间的微弱光线。当少妇——婴儿的母亲,全然出现在人群面前时,她的第一个冲动,就是将婴儿紧紧地搂在怀里,这与其说是出于母性的感情冲动,倒不如说她可以因此遮掩绣在或别在她的衣服上的某种标志。然而,过了一会儿,她聪明地认为,拿一种耻辱的标志去掩盖另一种耻辱的标志,只会弄巧成拙、欲盖弥彰。于是,她改用一只手臂抱着婴儿,羞愧地红着脸,嘴上却挂着骄傲的笑容,并以满不在乎的目光,环顾着她的乡亲和邻居。在她的礼服的胸襟上出现了字母A,那是用一块红布做成的,周围是精致的刺绣和巧妙的金线花边。它被缝制得太精巧了,是如此华丽和富于想象,以至于对她所穿的服饰具有一种最时髦的、合适的装饰效果。同时,她的衣服也很华丽,符合那个时代的品味,却大大地超出了殖民地关于节俭的规定。

这位少妇身材颀长,整个体态优雅完美。她头上乌发如云,亮泽可鉴,令阳光都黯然失色。她的那张脸,除了因为容貌端庄、肤色润泽而显得美丽外,还有着令人难以忘怀的显眼的前额和一双深邃的黑眼睛。她的风度雍容如贵妇,仪态斯文,具有某种气质和尊严,而不是现在这种娇气的、纤细的和难以形容的优雅。如果按照古时候对“贵妇”一词的解释,赫丝特·普林从未比她从监狱出来时更显得像个贵妇人。过去认识她,原预料会见到她在这片灾难性的乌云中黯然失色的那些人,看到她这么美艳,这么光彩照人、熠熠生辉,甚至笼罩着她的不幸与屈辱也结成了一轮光环时,都感到大吃一惊。就一位敏感的旁观者看来,这当中包含着剧痛,这也许是确实的。她在狱中为这一场合依照自己的想象精心制作的服饰,似乎以其狂野和独特的风格,表现出了她的精神状态和她的不顾一切、满不在乎的心境。可是,那吸引住所有目光,而且,可以说,美化了佩带者的一点,却是她胸襟上的如此奇特的光彩夺目的红字。因此,与赫丝特·普林熟悉的男男女女都关注着这一点,仿佛他们是第一次见到她似的。红字具有一种魔力,解除了她与人类的一般关系,将她围困在自己的领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