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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问她,“你不喜欢他吗?”

“喜欢是喜欢,他是个好孩子。但我觉得他没有进步,始终原地踏步。”

她后来又找到新欢,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对方依然是位画家。

“我还是对绘画有兴趣,”她说,“我曾跟一位雕塑家交往了六个月,但不知什么缘故,我始终没有感觉。”

令她欣慰的是,她每次分手时都未发生不愉快的事。她既是一流的模特儿,也是优秀的主妇。她喜爱在暂时栖身的画室中工作,把里头收十得整整齐齐,并以此为傲。她煮得一手好菜,即使预算有限,也能变出佳肴。男人的袜子破了,她会替他们补好;衬衫的纽扣掉了,她便帮他们缝上。

“谁说画家的外表非得邋里邋遢的。”

她只有一次失败的经验。对方是位年轻的英国人,比她认识过的任何人都有钱,还有辆自己的汽车。

“但我们没有多久就分了,”她说,“他常常喝得烂醉,然后把我烦得要死。如果说他绘画技巧高超也就算了,但是,亲爱的,他的作品丑陋无比。我跟他提分手的时候,他竟然哭了起来,说他有多爱我。我只好跟他说:‘别装可怜了,你爱不爱我根本无关紧要,重点是你没有天分,回乡开杂货店还比较适合你。’”

“他听了有什么反应?”我问道。

“他火冒三丈,叫我滚出去。可我说的都是忠告,很希望他能采纳。他为人并不坏,只是画得很糟罢了。”

对于风尘女子而言,只消懂得人情世故且个性亲和,人生旅程通常便会较为顺遂,但就如同其他职业,这份工作难免也会有所起伏。苏姗曾遇到过一名斯堪的纳维亚人,一不小心就爱上了他。

她对我说:“亲爱的,他简直像神一样完美,个子极为高挑,好像艾菲尔铁塔。他有着宽大的肩膀与厚实的胸膛,腰部几乎可以让人环抱,腹部跟我的掌心一样平坦,肌肉结实得像职业运动员。他有一头金色鬈发,皮肤细腻如蜂蜜。他的画功也不错,我喜欢他大胆又潇洒的笔触,色彩浓厚鲜明。”

苏姗决定要帮他生个小孩。虽然他并不赞成,但苏姗愿意独自抚养。

“孩子出生后,他非常喜欢。宝宝好可爱,肤色粉嫩,头发滑顺,遗传了爸爸的蓝眼睛,而且是个女儿。”

苏姗和他同居了三年。

“他有点傻乎乎的,有时候也很无趣。但是他非常贴心,又长得俊美,所以我并不在意。”

后来瑞典来了封电报,说他父亲病危,要他立即返家。他答应会再回巴黎,可是苏姗老有预感他不会回来了。他把钱全留了下来,之后就没消没息。一个月后,苏姗收到一封信,说他父亲过世了,留下众多杂事待处理,也觉得自己得陪伴母亲,要开始从事买卖木材的生意了。信中还附了张一万法郎的支票。苏姗从来不向逆境低头,很快就打定主意,认为孩子在身边会碍事,便把女儿连同那一万法郎带到乡下,交给母亲抚养。

“我真的很难过,我真的爱那孩子,但人还是得面对现实。”

“后来呢?”我问。

“噢,日子还是得过下去。我又找了个朋友。”

但她接着就得了伤寒。她每回提起此事,开口闭口就是“我的伤寒”,语气仿佛百万富翁在说“我的棕榈滩别墅”或“我的松鸡猎场”似的。她病情严重到命都差点丢了,住院住了三个月。出院之后,整个人只剩皮包骨,弱不禁风,焦虑到成天以泪洗面。当时她一筹莫展,没力气再当模特儿,财产也所剩无几。

“哎呀,”她说,“那阵子真够苦的。所幸我还有些朋友。不过,画家差不多都那个样子,他们能混口饭吃已经不容易了。我本来就称不上漂亮,姿色倒还有一点,但早就不是二八年华了。后来,我碰到那位跟我同居过的三維派画家。原来我们分手后,他结了婚又离了婚,还放弃三維派,改采超现实画风。他说自己很寂寞,觉得需要我的陪伴,愿意供给食宿,我就欣然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