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第4/4页)

"料她不会再写信来了,"他自言自语道。"她不会不明白,咱们间的这段缘分早尽了。她毕竟老啦,差不多可以做我老娘呢。她该有点自知之明嘛。"

有一两个小时光景,他心里感到不是个滋味。就他的处境来说,显然也应该取这种断然的态度,但是他思前顾后,总觉得整个事儿失之于荒唐。不过,威尔金森小姐果真没再给他写信,也没有出其不意地在巴黎露面,让他在朋友面前出丑--一他就怕她会来这一手,其实这种担心还真有点可笑。没过多少时候,他就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

与此同时,他毫不含糊地摒弃了旧时的崇拜偶像。想当初,他是那么惊讶地看待印象派作品,可是往日的惊讶之情,今日尽化为钦慕之意,菲利普也像其余的人一样,振振有词地谈着马奈、莫奈和德加等画家的过人之处。他同时买了一张安格尔名作《女奴》和一张《奥兰毕亚》的照片,把它们并排钉在脸盆架的上方,这样,他可以一边修面剃须,一边细细揣摩大师们的神来之笔。他现在确信,在莫奈之前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风景画。当他站在伦勃朗的《埃默斯村的信徒》或委拉斯开兹的《被跳蚤咬破鼻子的女士腼前,他真的感到心弦在震颤。"被跳蚤咬破鼻子",这当然不是那位女士的真实姓名,但是他正因为有了这个浑号才在格雷维亚餐馆出了名。从这里岂不正看出此画的魅力吗,尽管画中人生就一副令人难以消受的怪模样。他已把罗斯金、布因一琼司和瓦茨等人,连同他来巴黎时穿戴的硬边圆顶礼帽和笔挺的蓝底白点领带,全都打入冷宫。现在,他戴的是宽边软帽,系的是随风飘飞的黑围巾,另外再套一件裁剪式样颇带几分浪漫气息的披肩。他在蒙帕纳斯大街上悠然漫步,那神态就像是他一生下来就知道这地方似的。由于凭着一股锲而不舍的韧劲,他居然也学会了喝苦艾酒,不再感到味儿苦涩。他开始留长发了,心里还很想在下巴颏上蓄起胡子,无奈造化不讲情面,历来对年轻人的非分之想不加理会,于是他也只得将就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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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廉·萨默赛特·毛姆/著

张柏然 张增健 倪俊/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