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菲利普不久就意识到,正是克朗肖的灵感,使他那伙朋友变得聪明起来。劳森嘴里的那一套奇谈怪论,是从克朗肖那儿搬来的,就连那位力求不落入窠臼的克拉顿,在发表自己的高见时,也有意无意地袭用了那位长者的一些措词。他们在餐桌上议论的是克朗肖的一些想法;他们评判事物的是非曲直,则更要援引克朗肖的权威见解。他们无意间会对他流露出几分敬意,为了弥补这一过失,他们故意嘲笑他性格上的弱点,为他身染多种恶习而悲叹连连。

"不用说,可怜的老克朗肖再也成不了气候啦,"他们说,"这老头已无可救药。"

事实上,也只有他们这个圈子里的几个人欣赏他的天才,而他们自己颇以此为骄傲。出于青年人对干傻事的中年人所特有的那种轻蔑之情,他们在背后议论到他的时候,免不了要摆出一副纤尊降贵的架势。不过他们认为,此公郁郁不得志,实在是生不逢时,如今这个时代只允许一雄浊步群芳嘛,而他们能结识这样一位人杰,毕竟脸上很有几分光彩。克朗肖从不到格雷维亚餐馆来。近四年来,他一直和一个女人同居,只有劳森曾见过那女人一面。他们住在大奥古斯丁街的一幢破旧不堪的公寓里,靠六楼上的一个小套间栖身,境遇甚为糟糕。有一回,劳森津津有味地描绘了那屋里污秽凌乱、垃圾满地的情形:

"那股扑鼻的臭气,熏得你五脏六腑都要翻倒出来。"

"吃饭的时候别谈这些,劳森,"有人劝阻说。

可劳森正在兴头上,哪肯住嘴,硬是把那些曾钻进他鼻孔的气味绘声绘色描述了一番。他还惟妙惟肖地讲了那个给他开门的女人的模样,讲的的时候,那股得意劲儿就别提了。她肤色黝黑,身材矮小而丰腴,年纪很轻。满头乌黑的云鬓像是随时都会蓬松开来。她贴身裹了件邋遢的短上衣,连紧身胸衣也没穿。那张红扑扑的脸庞,那张富有性感的阔口,还有那对流光泛彩、勾魂摄魄的双眸,使人不禁想起那帧陈列在卢佛尔宫内的弗兰兹·海尔斯的杰作《波希米亚女子》。她浑身上下透出一股招蜂引蝶的浪劲儿,既让人觉得有趣,又令人不胜骇然。一个蓬头垢面的婴儿正趴在地上玩。那个荡妇背着克朗肖,同拉丁区一些不三不四的野小子勾勾搭搭,已不成其为什么秘密。然而才智过人、爱美胜似性命的克朗肖竟然和这样一个宝贝货搅在一起,真叫那些常在咖啡馆餐桌旁汲取克朗肖的睿智敏慧的天真青年百思而不得其解。克朗肖自己呢,对她满口不登大雅之堂的粗俗言词倒似乎大加赞赏,还常常把一些不堪入耳的粗话转述给别人听。他调侃地称她La fille de mon concierge。克朗肖一贫如洗,就靠给一两家英文报纸撰写评论画展的文章勉强糊口,同时还搞点翻译。他过去当过巴黎某英文报纸的编辑,后来由于好酒贪杯而砸了饭碗,不过现在仍不时为这家报纸干点零活,报道特鲁沃饭店举行的大拍卖啊,或是介绍杂耍剧场上演的活报剧什么的。巴黎的生活已经渗入他的骨髓之中;尽管他在这儿尝尽了贫困、劳累和艰苦,但他宁肯舍弃世间的一切,也不愿抛开这儿的生活。他一年到头都厮守在巴黎,即使在酷暑盛夏,他的朋友熟人全都离开巴黎消夏去了,他也不走:只要离开圣米歇尔大街一英里,他就浑身感到不自在。可说来也是桩怪事,他至今连句把像样的法国话也不会说。他穿着从"漂亮的园丁"商场买来的破旧衣衫,始终是一副英国佬的气派,大概至死也改不了啦。

这个人确实是生不逢辰,要是在一个半世纪之前,那他一定会混得很得志。因为那时候单凭能说会道这一条,就能出入于社交界,结交名流,觥筹交错地喝个大醉酩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