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第2/8页)

后来他丢掉了在孟菲斯的工作,或者是自动辞了职。他在一个周末回家来了。到了星期一却仍然没走。这之后他成天呆在闹市区的广场一带,沉默寡言,衣服邋遢,带着愤怒而又茫然的目光,人们把这些当作精神病的症状;那神情像是暴力已经耗尽,只留下一种气息,一股怪味;那狂热则像渐渐微弱的就要熄灭的炉火余烬,一种传道狂般的热情,包含着四分之一的信念,四分之三的强制蛮干。因此,人们听说他常常徒步去乡下的几座黑人教堂布道并不奇怪;一年之后甚至听说了他宣讲的那些内容也不惊奇。这个几乎全靠黑人的恩惠和施舍维持生活的白人,独自深入到偏远的黑人教堂,打断正在进行的仪式登上讲坛,以威严沉闷的语调,有时竟会使用不堪入耳的言语劝诫黑人要在比自己肤色更浅的所有人面前诚心谦卑,鼓吹白种人优越,而他自己就是第一号代表,狂妄地不知所云地大发谬论。黑人相信他神经不正常是上帝在作怪,或者是他触犯了上帝。人们多半根本没听他讲,他所讲的他们大半也听不懂。也许他们当他是上帝的化身,因为他们认为上帝也是一位白人,他的行动也有些莫名其妙。

克里斯默斯的名字第一次在街上传开的那天下午,海因斯正在闹市区;消息一传开,孩子和大人——商人、店员、懒汉、看热闹的,尤以身穿工装的乡下人最多——一齐开跑。海因斯也跟着跑去,但是他跑不快,而且个子矮小,跑到之后也望不过那密密麻麻的肩背。尽管如此,他使出所有的力气和横蛮,那迫不及待的劲儿不亚于在场的任何人,拼命往熙攘的人堆里钻,仿佛先前铸在他面孔上的狂暴神情重新恢复了活力,他乱抓乱扯别人的肩背,最后竟举起手杖开打,打得人们转过身来认出是他,把他抱住;他却奋力挣扎,挥起沉重的手杖又打,一面叫喊:“克里斯默斯?人们真的说是克里斯默斯吗?”

“克里斯默斯!”抱住他的其中一人大声回应,面孔也紧绷着,射出愤怒的目光,“克里斯默斯!上周在杰弗生镇杀人的那个白面黑鬼!”

海因斯瞪着那人,没牙的嘴边唾沫直溅。然后他又开始挣扎,气势汹汹,一面咒骂。这个虚弱的小老头儿,一副小孩子的细小脆弱骨架,却竭力以手杖开路,打进人堆,朝中央钻,那儿站着抓获的凶手,满面是血。“喂,博士大叔!”人们说,一面止住他,“呃,博士大叔。他们已经把他逮住了,他跑不了啦。你这是干吗。”

可是他又扭又摆,不住地咒骂,声音都变得沙哑微弱了,嘴边挂着唾沫,止住他的人努力控制他,像握着一根压力过大、管道太细的皮水管。那一大堆人中惟有被捉获的凶手沉着镇静。人们抓住海因斯,可他不断骂人,他那副脆弱的老骨头,瘦削纤细的筋腱,一齐爆发出强烈的愤怒。他从人们手里挣脱出来,直往前冲,又挤又钻地来到凶手面前。这时他停了一下,凝视着凶手的面目。那是认真周到的一次端详,但人们还没来得及再次抓住他,他举起手杖早给了凶手一下;正要举杖再打,人们才把他抱住,他没法子,可火气仍然很大,轻飘的唾沫从嘴边飞溅。人们却止不住他的嘴,他叫道:“宰了这杂种!宰了他!杀死他!”

半小时后两人用车把海因斯送回家。一人开车,另一个扶着他坐在后座上。他布满短髭和污迹的面孔变得苍白,双眼紧闭。两人把他长瘫瘫地抬出汽车,支撑着他穿过前门,走过用碎砖头和水泥块铺就的朝向台阶的道路。现在他睁开了双眼,但仍旧茫然失神,眼珠直往内翻,只露出昏褐浅蓝的白眼仁。他浑身依旧软弱无力,不能动弹。正当他们走近门廊,门开了,他妻子跨出门外便随手把门掩上,站在那儿望着他们。他们知道是他妻子,因为她从人们所知道的他的住屋出来。两人之中却有一人从未见过她,虽然是镇上居民。“咋回事?”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