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第3/12页)

“我想你还没有尽力去回忆,”警长说。

“我知都不知道,能回忆个啥,”黑人说,“我不是住在这个地方周围附近。白人兄弟,你们知道哪里我住在。”

“比福德先生说你就住在路那边,”警长说。

“住路那边的许多乡亲多哩,比福德先生应该知道哪里是我住。”

“他在撒谎,”助手说,他的名字叫比福德,就是他在用皮鞭抽打。他握着皮鞭,打结的一头露在前面,正在观察警长的脸色,他像一只长毛垂耳狗,只待一声命令便会纵身跳进水里。

“也许在,也许不在,”警长说,沉思地注视着黑人,肥胖的身躯一动不动地压在行军床上,床的弹簧直往下沉。“我想他还不明白我不是闹着玩的,更不用说外面那些乡亲;他以为我们没有监狱关他,要是他不放明白点,要出了什么差错,别以为即便有监狱也不会把他关起来。”也许这时他眼里闪现一个暗示,一个信号;也许没闪现。黑人可能看见了它,也可能没有留意。又一皮鞭抽打下来,鞭头划过黑人的背部。“记起来了吗?”警长问。

“那是两个白人,”黑人说,声音冷淡但不阴郁,平平淡淡,“我不知道谁是他们,他们干啥。不与我的事任何相干。我不绝不见到过他们,只听人说两个白人那儿住。我才不管谁他们是。就是这些我知道的。您可以把血抽打出我来,但那是所有我知道的。”

警长又叹了口气:“行啦,我猜是那么回事。”

“是那个叫克里斯默斯的家伙,往常在刨木厂干活的,另一个家伙叫布朗,”第三个人说,“你在杰弗生镇上随手抓一个出气带酒味的人,都能够告诉你这些。”

“我想这也说得不错,”警长说。

他动身回城去。当人们意识到警长要走时,大家便纷纷离散。现在似乎再也没啥可看的了。尸体早已搬走,这会儿警长又要离开。仿佛他身上的什么地方藏着秘密,藏在他那懒怠的一大堆肥胖的肉内,那秘密像是什么诱人的希望,可以推动人们摆脱饱食终日、百无聊赖的日子。因此现在除了观火再没剩下什么热闹可看;而且他们已经观看了整整三个小时。现在他们已经看惯了,不新鲜了;这场大火不仅已经变成了他们的经历的一部分,而且还会永久地留在他们的生活里。他们站在烟柱下面,无风时的烟柱会比纪念碑还高,巍然耸立,但火势随时都可能变化回复。当警长一队人抵达城镇时,真有点儿神气十足,威风凛凛,那庄重的气氛像一列灵柩队伍经过。警长的车领头,别的车尾随在后,汽车的喇叭声与扬起的尘土混在一起。行至广场附近的交叉街口却被一辆乡村马车短暂地阻挡了一会儿,乡村马车恰好停下来让一位乘客下车。警长探头朝外望,看见一个年轻女人动作缓慢、小心翼翼地从马车上爬下来,带着临产孕妇的那种笨拙与谨慎。之后,马车靠过一旁;队伍继续前进,横过广场。这时在那家位于广场边的银行里,高级职员已经从保险库里取出那位死去的女人早就寄放的一个信封,上面留下了亲笔字迹在我死后拆阅,乔安娜·伯顿警长走进自己办公室的时候,银行高级职员带着那个信封和信里的内容已等在那儿。这封信的内容只有一页纸,信上的字与信封上的字出自同一手笔通知E.E.皮布尔斯律师——比尔街,孟菲斯市,田纳西州;通知纳撒尼尔·伯林顿——圣埃克塞特市,新罕布什尔州就是这几个字。

“这个皮布尔斯是一位黑人律师,”高级职员说。

“是吗?”警长说。

“是的。请问有何吩咐?”

“我想你顶好按信上写的去办吧,”警长说,“不过也许最好由我亲自来处理。”他发了两封电报。半小时内就收到孟菲斯发来的回电,两小时后,另一封回电也到了。十分钟之后城里便已传开:伯顿女士在新罕布什尔州的侄儿悬赏一千美金捉拿凶手。当晚九点钟,那个乡下人从前门破门而入时发现的那人露面了。当时人们不知道他就是那人,他没有对人这么讲。人们只知道他在这个城里住的时间还不长,是个名叫布朗的走私贩,还算不上一个真正的走私贩。他神情兴奋地出现在广场上,到处寻找警长。就这样,案件逐渐有了蛛丝马迹。警长知道布朗与另一个人有牵连,那个陌生人名叫克里斯默斯,尽管他在杰弗生镇住了三年,人们对他的了解还不如对布朗的多,迟至现在,警长才知道整整三年克里斯默斯一直住在伯顿女士屋后边的小木屋里。布朗有话想讲,坚持要讲,神情急迫,嗓门挺大;一看便知,他这样做是为了领取那一千元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