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第3/9页)

他像是在隔着一段距离观察自己的手,看着手端起一盘菜,上上下下地晃动,然后端在手里深深地嗅闻,动作缓慢,全神贯注。他听见自己像在玩什么游戏似的大声地讲出来:“咸肉。”然后看着自己的手端起菜盘猛向墙壁掷去,投向看不见的墙壁,等待那哐啷一声响过室内然后又完全归于寂静,他又端起另一盘菜。他平稳地端到面前,不住地嗅闻。这一盘得花点儿时间。“菜豆呢或是菠菜?”他说,“菜豆或是菠菜?……好吧,就叫菜豆。”他狠狠地将它掷去,等待撞击声。响声完结后他又举起第三盘菜。“什么东西加洋葱,”他说,心想这真有趣。我以前咋个没想到这么干呢“女人的脏食。”他朝墙壁掷去,动作又慢又狠,一边听那哐啷一声响,一边等待。这时他听见了别的声音:屋内的脚步声,朝门口走近。他想:“这回她会有一盏灯。”想着这会儿我要看一眼,准会看见门下漏出光亮同时一面来回地挥动着手。现在她差不多走到门边了“马铃薯,”他终于说道,带着最后的判断口吻。他没有转身回视,甚至当他听见拉门闩的声响,门吱的一声打开,灯光照在他身上,他仍然站在那儿,手里稳稳地端着菜盘。“不错,是马铃薯,”他说,带着孩子自个儿玩游戏玩得入迷的说话语调。他既能看见也能听见菜盘撞击在墙上。然后,灯光消失了,他又一次听见门吱的关上,听见上门闩的声音。他仍然没有转过头去。他端起下一盘菜。“甜菜,”他说,“我可不喜欢甜菜。”

第二天他去刨木厂干活。他去干活那天是星期五。自星期三晚上起他一直没吃过东西。星期六下午他超时干活,当晚才领到工钱。这天晚上他到城里闹市区的一家饭馆吃饭——三天之中的第一餐。他没有回楼房去。有段时间,无论是离开或是回到小木屋,他甚至不屑朝楼房瞟一眼。六个月之后,他在小木屋与刨木厂之间踩出了一条独自行走的小道。这条道几乎笔直,避开一切住宅,穿入树林直走;随着路径日益熟悉,他可以准确无误地到达他干活的木屑堆跟前。每当五点三十分吹口哨下班时,他沿着小道返回小木屋,换上白衬衫和有褶痕的黑色裤子,再走两英里进城用餐,他好像不好意思穿工装露面似的。也许并非不好意思,虽然他满可以说不是,但很可能也说不出究竟是什么原因。

他不再故意回避看那幢住宅,但也不有意地注视。有阵子他相信她会召见他。“她会首先做出表示,”他想。可是她并不这样做。过了一些时候他不再期待召见了。然而当他第一次有意地重新朝那住宅投去目光时,他感到一阵令人惊骇的血液升腾和降落,这时他明白自己一直是害怕见她,害怕她老带着那显而易见的鄙夷神情注视他。他感到像是出了一身冷汗,经历了一场严峻的考验。“那已经过去了,”他想,“现在总算了结了。”因此有一天当他真的见到她,没有产生任何惊骇的感觉。也许是先有了准备。无论怎么说,他没有血液升腾和降落的惊骇感,当他抬起头来纯属偶然地看见她在后院,身穿灰色的衣服,戴着遮阳帽。他不能判定她是不是一直在观察他,注视他,或者只是这会儿才在打量他。“你不惹我,我不犯你,”他想我梦到过那事,却没有实现。她衣服下面什么也没有,不可能发生那种事。

来年春天他去干活。九月的一天晚上,他回家时刚一跨进小木屋便惊呆了。她坐在帆布床边注视着他。她头上没戴帽子。这之前他从未见过她光着头,尽管在黑暗中曾抚摸过她散开在枕上但并不凌乱的头发。可是他还没有看清过她的头发,这时趁她注视他的时候,他站在那儿把目光专注在她头发上。他正要继续跨步的瞬间,突然对自己说:“她正在做出努力。我早就料到她头发里会有灰白头发她正在努力成为一个女人,但不知道该咋办。”他想,完全明白她是来和他谈话的谈了两个小时之后,她仍在滔滔不绝地谈着,两人并排地坐在帆布床边,这时小木屋内已经全黑了。她告诉他,她四十一岁了,就出生在对面那幢楼房里,一直住在那儿。无论什么时候,她离开杰弗生镇从未超出过半年,而且前后间隔的时间很长,总在乡思难耐的时刻——思念她亲人所在的异乡故土,思念那儿的一砖一瓦,山水林木,那片乡土对她来说像是异国他乡。然而她的一生打上了那片土地的烙印,甚至在四十年之后的现在,新英格兰地方讲话所特有的含糊辅音和平淡元音,还同当初一样清晰地呈现在她的亲人的谈吐里;这些亲人从未离开过新罕布什尔州,在她一生的四十年里,她大概只拜访过他们三次。他坐在她身旁,屋内已经黑尽,她却讲个没完没了,喋喋不休,最后声音高亢得同男人的嗓门一样。克里斯默斯心想:“她与所有别的女人没有区别。无论十七岁或四十七岁,当她们终于彻底缴械投降的时候,都会表现为滔滔不绝的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