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在烛光下看上去她只有三十多岁,柔和的烛光照在一个穿着宽松睡衣、准备就寝的女人身上。等到白天看见她时,他明白她已超出三十五岁。后来她对他说她四十多岁了。“从她说话的口吻来看,这意味着要么是四十一岁,要么是四十九岁,”他想。但是她对他讲的就这些,第一天晚上,没有讲什么,继后的许多个晚上也一样。

说到底,她告诉他的事挺少。他们之间很少交谈,即使在他成了她孤寂床头的情人之后,谈话仍属偶然。有时他几乎相信彼此间根本没交谈过,对她简直一无所知。她仿佛是两个人:一个是他白天偶尔看见的人,即使交谈也言不由衷,勉强敷衍,不知所云;另一个是晚上同他睡觉的人,他甚至连看也看不见,彼此之间无话可说。

即使一年之后(这时他在刨木厂干活了),他能在白天见到她的日子只在星期六下午或星期天,或者在他回来用餐的时候,她把替他准备好的食品留在厨房桌上。偶尔她也到厨房来,但他用餐的时候她从不呆在那儿;有时候她在屋后的游廊见他,那是他在楼房下边不远的小木屋居住的最初四五个月内,他们会在游廊里站立一会儿,几乎像陌生人那样谈上几句话。他们总是站着:她照例穿着那件整洁宽大的印花便服,这种家用衣服她多得不可胜数;有时她戴一顶遮阳布帽,像个乡村妇女;而这时他已穿上每周浆洗一次的干净的白衬衣和哔叽裤。他们从不坐下来交谈。他没见过她坐着的时候,除了有一次他从楼下窗口看见她坐在室内的书桌旁边写字。他丝毫不带好奇心地注意到她在收发大量信件,每天午饭前的一段时间,她总要坐在楼下那些不常用的陈设简陋的房间之中的一间,在一张破旧不堪、表面凹凸不平的桌边不停地书写。这样过了整整一年之后,他还不知道这些信件都是公务函件和私人文书,来自各地,盖着五十个不同的邮戳,而她发出的是给经理、董事或财产受托人的复函,有关金融或宗教事务的忠告,向南方十多所黑人大、中学校的年轻女学生,甚至这些学校的校友,奉献出她个人的切实可行的劝诫。隔一些时候她会离开家,每次三四天,尽管这时任何晚上他都可以随意地去见她,但过了一年之后,他才知道她不在家的日子是亲自访问那些学校、同师生们谈话去了。她的公共事务由孟菲斯的一位黑人律师处理,这位律师监管那些学校之中的一所学校,在他的保险柜里,连同她的遗嘱一起,放着关于她死后遗体处理的指示(她的亲笔字迹)。他知道这件事以后方明白城里人对她的看法,虽然他知道城里人不如他了解的多。他暗自说:“到那时,我就与这儿不相干了。”

有一天,他意识到她从未邀请过他进入这幢楼房的本体。他去的地方最远不超过厨房,这是他自己早就闯入的地方。这样想着,他噘起嘴来。“这个地方她阻止不了我,我猜她心里明白。”而且在白天他从未去过厨房,除了去取用她为他预备好并摆在桌上的食品。到了他开始在夜间进入楼房的时候,情形差不多同他第一天晚上闯入厨房一样;他感到自己像个贼,像个强盗,甚至当他上楼去她正等候他的卧室的时候也一样。一年以后他还有同样的感觉,每一次都像是偷偷摸摸地去窃取她的童贞。每个夜晚他都面临着重新盗窃他曾经窃取过的东西——也许他从未窃取到,而且永远也不会窃取到。

有时他这样想着,便记起那艰难的没有悲哀没有自怜的几乎具有男子气概的屈服。长期以来处于精神孤独状态,精神已沦为自身护卫本能的牺牲品,而身体状况则使男人的强劲和坚韧一败涂地。于是她显出了双重性:一个是他首次见到的女人,手举蜡烛开门站在他面前(还忆起她穿着拖鞋轻轻走近的声音),像雷电闪烁之际突然见到原野,见到人身安全和私通的地平线,即使得不到乐趣;另一个则具有男人般的体肤,从遗传和环境中形成的男性思索习惯,他必须与之搏斗到最后一刻。她既没有女性的犹豫徘徊,也没有女性终于委身于人的忸怩羞态。仿佛他是在同另一个男人肉搏抗争,为着一件对双方都不具有实际价值的东西,而他们只是按原则进行搏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