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第3/11页)

这事便从思维表层一晃而过了。在以后的半年间,他常有机会进城,可没再见到那家餐馆,连它的门前也没经过。他能够去,但并不想去,也许不需要去。更多的时候,他知道脑海里的思绪会突然汇成一幅图画,这画渐渐成形,呈现在他眼前:一张长长的柜台,没有任何铺饰,有些令人怀疑,一端站着那个一动不动、面孔冷漠、头发异样的女人,像在守护柜台;另一端男人们耷拉着脑袋,不住地抽烟,不断地点烟,扔烟头;而那个女招待不比孩子大多少,往来于柜台与厨房之间,胳膊上叠满菜盘,每次都得从那些男人身边经过,他们歪戴帽子,在烟雾缭绕之中对她谈话,咕咕哝哝,显出近乎兴奋得意的神情,而她面带沉思,埋着头,拘谨不安,充耳不闻似的。他想:“我连他们对她说的什么都不明白。”想着我甚至不知道他们对她说的话是男人不该对身边经过的孩子讲的相信我还闹不明白睡觉的时候眼皮合上的瞬间怎么会把她那拘谨忧郁的面容关进眼帘;悲哀、阴郁而又年轻,那神情老呈现在那儿、变幻出年轻人的欲望所具有的种种模糊无形的神秘色彩。这已经构成了爱情滋长的土壤,这种睡意蒙眬的想法使我明白三年前我为什么情不自禁地揍那黑女孩,她自己也一定明白我的用意,并且为之感到得意,带着等待和骄傲的心情。

他没期待与她重逢,年轻人之间的爱情不需要多少企求渴望就可以滋长。他对自己的举动及其表明的意味感到惊讶,惊讶的程度多半不亚于麦克依琴的反应。下一次会面是在春天的一个星期六,这时他已经满了十八岁。麦克依琴进城还是去会见律师,但这次他做好了准备。“我进去耽搁一小时,”他说,“你可以在城里到处走走看看。”同往常一样,他看着乔,目光严峻,若有所思,仍有些局促不安,像一个正直的人迫不得已要在法与罚之间做出妥协。“拿去,”他说,打开钱包掏出一枚硬币。那是一角钱。“一旦你发现有人想得到它,就不会把它扔掉。这是桩怪事,”他焦躁不安地看着乔,“但是看来,一个人要不先明白浪费是咋回事,便不可能懂得钱的价值。你一小时内回到这儿。”

他接过硬币便径直朝那家餐馆走去,连硬币都没放进口袋里。他并未筹划或盘算,几乎是不假思索,好像指挥他行动的不是他的头脑而是他的双脚。他把那枚小钱币紧紧捏在手心,捏得发烫,像孩子通常的做法。他笨拙地走进帘门,趔趄了一下。雪茄橱后边的黄发女人看着他。(半年来她仿佛一直站在那儿未曾动过似的,那一头硬直光亮的黄发丝毫未变,甚至还穿着同一件衣裙。)远在柜台那一端的一堆歪戴帽子斜叼烟卷的男人,身上还带着理发店里的气味,也在注视他。店老板夹在他们中间,这是他第一次注意到,第一次看见店老板。老板同别的男人一样戴顶帽子,正在抽烟。他的个儿不大,不比乔的块头大多少,一支烟有意地叼在嘴角,像是为了避免妨碍交谈。烟圈儿上腾,烟雾背后隐现出他眯着眼的凝滞的面孔;他从不用手去扶一下烟卷,直到整支烟抽完一口啐在地上,然后用脚跟踩灭;乔将从这副姿态获得他自己的一项举止,但不是现在。那是后来的事,当生活的节奏开始变得如此疾速,接受总是取代认识和相信。这时他只是瞧着那个靠在柜台里边的人,缠着一条脏围裙,他穿围裙的时候与拦路强盗偶尔戴一戴假胡须差不多。接受这一切是以后的事,将会随着他由愤恨到轻信的整个变化出现:这一男一女作为夫妻,开个小食店,引进一个又一个端菜上饭、手脚不灵的女招待,饭菜简便低廉倒适合这门生意。他接受了,实行了,在他那短暂而又不平静的假期里,他像匹小公马带着又疑又喜的惊奇,跳蹦在一片隐蔽的栖息着一群疲惫而又在行的母马的牧场上,而他到时候也成了那数目众多、无名无姓的男人中间的一个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