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之问(第2/3页)

自然,当科幻小说作者借用威尔斯为他们发明的时间机器时,绝大部分人选择把他们的主角送往过去而不是未来。毕竟,看看历史书所说之事的另一面会很有趣,而且那些历史书也同时给了我们足够的研究素材,至少可以保证基本无误。这种丰富多彩的时间奇旅其实也不一定需要时间机器;早在威尔斯写那本小说之先,马克·吐温已经给我们写出了《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这本书奠定了一种基调:写的多是出于想象的过往。但这种书写的与其说是时间,不如说是把一个人物从他所熟悉的环境当中剥离出来,不论是放到过去还是将来,然后从这种情境中发掘出漫画式或者是戏剧式的效果。实际上,这种故事里的历史通常都跟其中的科技一样不准确,但它们总是很有娱乐性,一直广受欢迎。举例而言,在最近几年里,我们就见到了该主题的各种翻版,比如杰克·麦德威的《时间旅行者永生不死》[2],沃尔夫冈·杰斯克的《卡萨努斯的游戏》[3],还有埃里克·M.波萨奇的《时间列车》[4]。这些并不一定是了不起的文学作品,甚至也不一定是了不起的时间旅行故事(我个人会推荐杰斯克那本),但至少它们表明时间旅行的叙事中最流行的一支仍然长盛不衰。

不过,个人而言,我觉得,简单地把一个人放到过去或者将来的另一个时代,然后看看文化冲突会制造出什么。算不上探索时间可能性和奇异性的好方法。如果作者利用在时间中移动的自由,以其探索关于技术或哲学问题的方法,我觉得那会更加有趣得多。然而,这种小说总是会成批涌现,而后又退去无踪。大概是因为问及某一个问题时,人们发问的方式就那么多吧。说起来,曾几何时,最有趣的时间旅行小说都围绕悖论展开,其中最熟悉的就是祖父悖论(如果你回到过去,在你的父亲诞生之前杀死你的祖父,会发生什么?)。这种小说中最复杂,也最有趣的可能要数罗伯特·海因莱因的《靠自己》,但那之后,还有更多东西可写吗?即便当今,人们也还会偶尔看到写时间旅行悖论的小说,但它们大部分都屡见不鲜,缺乏原创性。那之后有阵风潮,审视改变过去是否道德,其中通常会引入一个时间警察的构想(如约翰·布鲁纳的《没有号码的时间》)[5],这个机构的作用就是保护真实的时间线。没过多久,时间警察的点子就过时了,作家们开始更随意地改变过去,比如哈里·托特达夫的《南方之枪》[6],或者是约翰·凯赛尔的《诱惑“老好人博士”》[7]。不过这种书现在也不那么多见了。

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疏离感在新浪潮科幻小说中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情绪之一的时候,我们开始看到一些描写时间旅行把人们跟他们所处社会和认同感割裂开来的小说。例如菲利普·K.迪克的《我们这些时航员的小事情》,或者克里斯托弗·普里斯特的《孤独地徘徊》[8]。伊恩·沃森在《超慢时间机器》[9]——这应该是他的代表作——一文中告诫我们:远离时间旅行,因为其中疯狂隐伏。沃森的故事为我们开启了时间旅行的又一波短暂热潮,背景处于实验室,当时我们刚好注意到了“快子”(又叫超光速粒子,一种假想的粒子,其速度超过真空光速,且相对论效应使得它们速度越慢质量越大,速度趋近光速时真空能量趋于无穷大)显示出的某些有趣属性。这类故事中最好的毫无疑问是格里高利·本福德的《时间景象》[10]。

近来,时间的另一个方面似乎激励人们创作出了最有趣的作品,尤其奇特的是,当中有些作者通常还并不会跟科幻小说扯上关系。那就是或然历史的一个变种,在其中,中心人物反反复复地重生,有时候会学到些经验,有时候不会。结果造就了一批非常奔放的作品,例如克莱尔·诺斯的《哈利的十五次人生》[11],或者是更收敛些,但心理上更敏锐的作品,比如凯特·阿特金森的《生复一生》[12],珍妮·埃彭贝克的《日子尽头》[13],以及保罗·奥斯特的《4321》[14]。时间作为小说主题既然还能创造出《生复一生》这样敏锐而令人心满意足的作品,那就很难想象它会衰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