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亡命之徒(第4/6页)

问他们这个问题,好似问他们是否看见一只蚊子飞过小径。

这座公园太过沉闷,他感到惊慌的情绪开始上涨。他登上小圆石间的一道阶梯,再向下走到一片杯状的洼地。洼地周围有许多小洞穴,为晚间来此的情侣提供一个避雨的地方(不过,他们被细雨困在里面的机会似乎太大了)。

然后,他看见了正在寻找的目标。

一名男子!或者该说一名大亨。他正快步走来走去,还不时看看怀表。他猛吸一口手中的香烟,将烟蒂塞进烟灰槽中,烟蒂在里面平静地待了一会儿,随即在一阵火花中消失无踪。

洼地里面没有其他人,这里是傍晚与夜间的活动场所。

那名大亨正在等什么人,这点相当明显。泰伦斯四下望了望,没有人跟着他走上台阶。

或许还有其他的阶梯,一定还会有。但无论如何,他不能放过这个机会。

他向那名大亨走去。在他说一声“恕我打扰您?”之前,大亨当然没有看见他。

这句话敬意十足,可是任何大亨都不习惯让巡警碰触他的臂弯,不论是以多么尊重的方式。

“搞什么鬼?”他说。

泰伦斯保持着语气中的敬意与急迫(让他继续说话,让他望着你的眼睛半分钟就好!),又说:“这边请,阁下,这是和追捕当地凶手的全城搜索相关的行动。”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

“只要一会儿就好。”

泰伦斯早已悄悄抽出神经鞭,那名大亨始终没有看到。神经鞭发出一下嗡嗡声,大亨立刻全身僵硬,随即仆倒在地。

镇长以前从未对付过一名大亨,心中升起的恶心与内疚令他自己十分惊讶。

四下仍然见不到任何人。他将这个硬邦邦的身体拖进最近的洞穴,那人呆滞的眼睛一直瞪着他。他一路向前拖,将它拖到了洞穴的低浅尽头。

他动手将大亨剥光,费了很大的力气,才从僵硬的手脚上把衣服扯下来。然后他脱掉那套沾满灰尘、浸透汗水的巡警制服,套上大亨的内衣裤。过去他只用手指摸过蓟荋织品,身体其他部分今天是第一次接触这种布料。

接下来是其他的衣物,以及大亨头上的无边帽,后者绝对有必要。在年轻一辈中,无边帽并非十分流行,不过还是有人戴。幸运的是,这名大亨是其中之一。它对泰伦斯而言是必需品,否则他的浅色头发会让这个化装舞会玩不下去。他使劲拉下那顶帽子,遮住自己的耳朵。

然后,他开始进行必要的善后工作。他突然了解到,杀害一名巡警根本不算罪大恶极。

他将手铳调到最大弥散度,再转向昏迷不醒的大亨。十秒钟后,地上只剩下一团烧焦的尸骨。这将延缓认尸的工作,令追捕者摸不着头绪。

他又举起手铳,将巡警制服化成一团粉末状的白灰,再从里面扒出烧黑的银质饰扣与皮带环。这样一来,也会使得追捕更加困难。或许他只赚到一个小时,不过这也是值得的。

现在他必须立即离去,一刻也耽误不得。他在洞口处停了一下,仔细闻了闻。尸体火化得很干净,只有一点点骨肉烧焦的味道,几分钟之内,微风就会将它吹散。

他在走下阶梯时,一名年轻女子迎面向上走来。一时之间,他习惯性地垂下目光,因为她是一位贵妇。他及时扬起头来,还来得及看出她年轻貌美,并发现她十分匆忙。

他拉长了脸。她当然找不到那个他,不过她迟到了,否则那人刚才不会频频看表。她可能会以为他等得不耐烦了,已经先行离去。于是泰伦斯稍微走快一点,他不希望她折返,气喘吁吁地追过来,问自己是否看见一位年轻男子。

他离开了公园,漫无目标地走着,半小时又匆匆过去。

现在怎么办?他不再是一名巡警,他成了一名大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