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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学院还开着,手续也相当麻烦。当然了,如果是借的话……

马特在MIT做过5年学生,工作也超过3年了。他拉开万宝抽屉,从里边抽出一个大钥匙圈,上面串了二十多把钥匙,都用贴纸标明了用途。

其中的一把是万能钥匙,MIT的门十之八九都能打开,但那些大部分是教室和实验室,意思不大。其他的用来开特殊的办公室和储藏室。

多数学生在MIT呆上一阵后都会有马特这样一串钥匙,要不就是认识像马特这样的人。MIT有个可敬的传统:只要不干坏事,尽可破门而入。大一下半学期的时候,马特跟着前辈在半夜里游览了MIT的腹地。他在漏着臭氧、淌着石油浓缩物的半秘密过道里徐徐行进;他蹑手蹑脚地走过进行中的实验,只参观,不动手;他见过一个个房间里装着价值百万的设备,全都没人看守,保护它们的只有黑客的荣誉准则:别人的研究不能随便动手。

偷窃也是不行的。可要是为了学院的项目就不算偷了,是吧?

他在电脑里列了张自己的实验室里(应该说是马尔什教授的实验室)找不到的配件清单。他知道去哪儿找这些配件,因为那机器他已经造过一回了。

现在是周六晚上,暴雪下得昏天黑地。要是能在这时候遇到什么人,那一定也是来顺东西的黑客,要不就是清洁工或保安,反正都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地方他已经领着大一新生进进出出几十回,抱头鼠窜的时候只有两次。

他把剩下的咖啡灌进了保温杯,又做了两个花生酱果冻三明治,然后把食物、电脑、钥匙圈一起放进了背包。接着,他又倒空了一个装多种维生素的罐子,在倒出来的药片里挑了一片利他林。他把它掰成两半,吞了其中一半,另一半用一张纸包了,放进衬衫口袋——待会儿要干通宵呢。

他的最终目标是把机器连同摄像机和手表一齐送去未来。但在那之前,还得先给它造台副本。

想到马尔什教授看见他按下副本的“重启”键后脸上的表情,马特就忍不住微笑起来。一头扎进外面的大风时,他的脑袋里还在回味这个想法。


  1. 摩洛克人,威尔斯小说《时间机器》中的未来食人族。​​​​​

  2. 在科幻小说家雷·布莱伯利笔下,回到过去的时间旅行者由于不慎踩死一只蝴蝶而导致了人类历史的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