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边 讨厌的人(1)

  我在很多场合说过:我从小到大关系最铁的几个朋友,都是规格不一的胖子。当然,如果跟我的体格相比,世上多数人都可以被称为胖子,而我这几位朋友则是其中货真价实的那一批。他们成年后的身高从一米七到一米九不等,体重往往都超过一百公斤,且大部分结实壮硕,令人畏惧。这大概是因为我从小就太过瘦弱的缘故。我在很多场合说过的另一件事是:我这人性格非常随和,几乎没有仇人,甚至很少有讨厌的人。倒是有不少人讨厌我,其原因从哲学观点不合到嫌我的文字啰唆都有。我啰唆这两件事的原因是,现在要讲一讲我讨厌的人。这类人十分稀少,且跟这两件事都有关系。

  小时候我从杂志上看到过一个很不入流的笑话:一位美国人对朋友讲,他平生最讨厌两种人,一种是有种族歧视的人,一种是黑人。年幼的我对种族歧视由此产生了深深的不明所以的憎恶,结果长大以后,我终于在内心孕育出一类我讨厌的人,却带有一些种族歧视的味道。我对此非常内疚,所以很少讲这个。当我讲时,我讲的就是这类人中我最讨厌的那个。

  在上一家公司上班时,大厦同一层的另外一家公司有位风韵犹存的女老板,特别喜欢跟年轻男子搭讪,甚至还请去办公室喝茶。一般来说,她喜欢请附近公司的一些显然带有小狼狗气质的青年去喝茶。而连我这副尊容也被请去过,大概是因为我那时候脑袋好使,口齿伶俐,又有一两个警察朋友经常来公司坐坐,给她留下一种神通广大的印象。因此,她请我喝了几次茶以后,托我办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儿:跟踪她的一位网络工程师。

  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会答应帮这个忙,简直是脑袋进了水。这件事不但很涉嫌违法,而且还有生命危险,并且也没有说得过去的正当理由。何况,要跟踪的那个人还属于我小半辈子里唯一能算得上讨厌的那一类人。但是,当时距离我被摄影棚的摇臂砸到后脑还有七年,按说我的智力应该相当正常。其时我正沉迷于横沟正史,这也是一件现在想来不可思议的事——横沟正史到底有什么好看的?但也许正是这个原因促使我答应了那件事。年轻的时候,谁都想表现表现,能有机会受人所托当一回侦探,谁不想试试呢?换句话说,谁年轻的时候没傻×过呢?我就这样原谅了自己。

  现在来说说那个被跟踪的倒霉鬼。此人是个胖子,但并不是与我那些朋友同一类的胖子。这是一类特殊的胖子,基本上,正常人都讨厌他们。前面我说,这里面有一点种族歧视的味道,其实当你了解到这一类人匪夷所思的兴趣爱好和所作所为之后,这种道德上的不安就顺理成章地消失了。这类胖子的特征有很多,如果全部写出来,恐怕不等写完我就要去吐一会儿,所以我只写其中一部分。比如:这些胖子的身材是一个梨形,而不是常见的酒桶形或球形。其实我不应该使用“梨”这个比喻,因为这样一来,我后面要说的话早就被《梨形男》说完了,谁又能在描述胖子这件事上跟乔治•马丁对抗呢。其特征中,当然包括玻璃瓶底般的厚眼镜(这种眼镜总是反射着一片可疑的白光让人看不见他们的眼睛)、脸颊松弛的肥肉、白得令人联想起刚刚变质没多久的米饭的皮肤、油腻的卷曲短发和肥腻的嘴唇。眼镜下面的一对小眼睛也具有鲜明的特征:它们的眼睑总是半垂着,遮住一半的黑眼珠。

我观察过身边人的眼睛,多数人的眼睑都遮住黑眼珠上面1/4的部分。少数人平时就露出全部的黑眼球,此即常说的“目露凶光”。而现在说的这类人的眼睑则必须不多不少正好盖住一半的黑眼珠。关于嘴唇,即使让雷蒙德•卡佛这种懒鬼来描写,也会写上很长一段,比如:它们总是自然张开,无论这人是不是必须使用嘴来呼吸。面相学上似乎有一个术语叫作“唇驰”,说这样的人注意力总是不集中,其实这是错的。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得很,只是集中的目标不太对路。并且,这种嘴唇永远是湿漉漉的,跟玻璃瓶底眼镜一起反射着点点寒光。它们似乎自身就蕴含大量的水分。不但如此,这样的嘴唇还有个特殊的功能:即便它的两端向下撇,也能令此人脸上有一种似乎对什么东西如醉如痴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