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午后法庭(第3/6页)

加雷斯·琼斯起身盘问她。如萨拉所料,他的问话方式很礼貌、很绅士、很迷人。

“卡尔夫人,您很有公德心。这件事至今仍困扰着您,对吧?”

“对,没错。要是我当时停下车,主动要求载那姑娘一程,她也许现在还活着。”

“这想法确实很折磨人。当然,您是在假定您看到就是布伦达·斯托克斯本人。”

“是的,当然。我和那姑娘素未谋面。但是我看见的那个人和报纸上的描述很吻合,几乎一模一样。”

“嗯,我了解了。你有想过停车载她一程吗?”

“没有。我真希望我有,但当时的确没这想法。”

“你当时是参加完医院的聚会、正在回家的路上,对吧?”

“对,没错。”

“你说大约是凌晨四点?”

“对,大约是那个时间。我到家时是四点一刻。我记得这事,我母亲没睡,还在熬夜等我,她为此抱怨了半天。”

加雷斯·琼斯微微一笑。“如您所知,我是一名律师,但我年轻时和护士一起参加过几场聚会。在我记忆中,这些场合都很热闹。你们的也这样吗?”

“对,我们玩得很开心。”

“喝了很多酒?”

“也许吧。”

“卡尔夫人,我在这儿不是为了故意刁难你或抓住些琐事不放。我们在这儿是为了寻找真相,我们全都是。但是,你十八年前离开聚会开车回家时,可能喝了很多酒,远超安全驾驶的饮酒量,我这么说公正吗?这纯粹是为了追求真相。”

阿曼达认真地考虑了一下这个问题。“你的意思是我喝醉了?”

萨拉想道,这个老油条,他把她迷住了。这招够狡诈的。

“对,别担心。我的意思是,没有人会指控你酒驾之类的。毕竟那时情况不一样。而且我们都年轻过。”

“嗯,我想可能吧。但我不是说我喝醉了。我还能好好开车。我开得挺好的,我回到家了。”

“没错,但我的意思是,我们喝醉时,感知不如头脑清醒时那样清楚。我们会犯错。你只借着车灯扫了那女孩几眼,不是吗?所以,我的意思是,你可能确实看见了某个人,也没有多想。几天后,当你读到报纸上的描述时,你的大脑和你开了个玩笑,你幻想自己看到的人长得很像布伦达·斯托克斯,而其实根本不是她。”

阿曼达皱了皱眉。“哦,我从未说那是布伦达,不是吗?但是,我看见一个身穿中学生校服的姑娘了吗?是的。她像报纸里说的那样,留着一头黑色长发吗?是的,我认为是。现在我还能在脑海中看到她。琼斯先生,我那时并没喝得酩酊大醉。”

加雷斯·琼斯朝她微微一鞠躬,坐了下来。

阿曼达一离开证人席,萨拉因成功说服法官考虑阿曼达·卡尔的证词而占据的上风差不多便开始消退了。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都用来争论该证词对本案有多大意义了。而萨拉发现自己频频被对手攻击得一败涂地。加雷斯·琼斯那皇室法律顾问的头衔绝非浪得虚名,而且,如果能好好戏弄她一番,他定不会放过机会。

加雷斯·琼斯辩称阿曼达的证词几乎没有什么价值。作为高等法院的法官,他们不可能不知道指认证据有多不靠谱。就算是曾与行凶者面对面,证人在列队认人时都时常会指错人,更何况卡尔夫人从未见过布伦达本人。考虑到这些疑点,很难判断她的证词会对陪审团产生什么影响。就算路上的女孩确实是布伦达,那贾森也有可能在阿曼达见到她之后,将其杀害。

萨拉对此坚决反对,还用地图来说明阿曼达看到女孩的地点与贾森所说的乌斯河畔的蓝丁路——即死者与他分道扬镳之地——相距甚远。“法官大人,阿曼达到家的时间并无争议,是凌晨四点后——她母亲还因此训斥了她。那么如果她看到的女孩是布伦达·斯托克斯,这说明她在凌晨四点时还活着。这就意味着我的当事人根本没有时间杀害布伦达,处理掉尸体,然后开车去利兹,放火烧车,还能让车子在早上五点二十分之前彻底焚尽。这不符合实际情况。无论如何,这都与当年庭上的说法相互矛盾,当时的说法是我的当事人在凌晨两点后不久杀害了布伦达·斯托克斯,然后抛尸入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