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第4/9页)

[23]彭真:《晋察冀边区党的工作和具体政策报告》,载于《土地政策重要文件汇编》(以后称作《重要文件》),第98—101页。9个县是:涞源县、阜平县、曲阳县、易县、定县、平山县、灵寿县(都在河北省),盂县、灵丘县(都在山西省)。

[24]韩丁:《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第209页。

[25]《罗晶同志来信》,载于《晋冀鲁豫原曲自觉团结运动的经验》(以后称为《团结运动的经验》),第18—20页。

[26]H.G.伍德海德编:《1928年中国年鉴》,天津出版社,1928年,第1011—1012页。

[27]《日本—满洲国年鉴》,1939年,第788页。

[28]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551页引用了调查雇农的结果。从东北的南部、中部和北部——大致对应原先的三个省:奉天(现在的辽宁)、吉林和黑龙江——各选取了一些村庄。三个地区的雇农率分别为13.5%、17.9%和34.4%。无地家庭的调查源自同样的资料(第552页)。该调查选取了三个地区36个不同县的37个村庄。无地家庭分别占32.5%、48.9%和63.2%。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在20世纪的初叶,东北存在许多未开发地区,这意味着东北的土地登记不如中国其他地方精确。在20世纪30年代初,没有登记的土地也许事实上超过了登记的土地。见F.C.琼斯:《1931年以来的满洲》,第169—170页。东北和中国其他地区的差异在“彻底的土地革命:1946—1947年”一节中会提到。

[29]孙公度(Kungtu C. Sun):《20世纪前半叶满洲经济的发展》,第55页。

[30]毛泽东:《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1945年12月28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82—83页(第1180页)。

[31]孙中山:《三民主义》(弗兰克·W.普莱斯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年,第456页。也可参见史扶邻(Harold Schiffrim)的《孙中山的早期土地政策》,载于《东亚研究杂志》,第16卷第4期(1957年8月),第549—564页。不管孙中山的构想受到多少西方影响,“耕者有其田”和平均地权的概念,早就存在于中国古人对土地革命的想法中,这种思想至少可以追溯到王莽时期(公元9—23年)。参见王国定《古代土地平均分配体系》,载于孙任以都(E-tu Zen Sun)和约翰·德范克(John De Francis)合编的《中国社会历史:选集翻译》(华盛顿:美国学者协会理事会,1956),第157—184页。

[32]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353页(第678页)。

[33]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298页(第1076页);以及《重要文件》,第8页。

[34]重庆《新华日报》,1945年10月20日。

[35]毛泽东:《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72页(第1173页)。

[36]《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选自《重要文件》,第1—7页。该指示不对外公开。1950年台湾出版的“内政部”调查处编《奸匪现状汇编:土改》(第40—50页)重印了这一指示。台湾版和此处总结的不同之处主要在形式而不是内容。除了一些小差异,措辞是相同的。但是条款的先后顺序被打乱了,有些条款的内容被重排。

[37]刘少奇:《抗日游击战争中各种基本政策问题》,(1937年10月16日),来自《重要文件》,第27页;也可参见《刘少奇选集》上卷,第41页。

[38]《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来自《重要文件》,第29—37页。

[39]毛泽东:《学习和时局》(1944年4月12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69页(第943页)。

[40]晋察冀边区成立于1937年11月。边区政府成立于1938年1月(詹姆斯·哈里森:《走向权力的长征:1921—1972年的中国共产党史》,第2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