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决策中的政治因素(第2/3页)

在乔治·布朗上将担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期间,所面对的最困难的抉择之一,就是美国当局要考虑与巴拿马签订一个新的《巴拿马运河条约》(Panama Canal Treaty),这个条约要把运河所有权转移给巴拿马政府。这个案例最能说明军队与总统间应如何维系适当的关系。任何要美国放弃对巴拿马运河及运河区所有权的协议都与美国国家安全密切相关。这个决策影响美国的国际地位,尤其是美国对中美洲地区的影响力。美国海军依靠这条运河,因为美国要安全地在两大洋间调动兵力就必须依靠该运河的通畅。

那些要放弃运河主权的人是这么说的:我们当初从巴拿马取得这片领土的手段并不是那么正当,因为我们越来越依赖第三世界国家的原料,而借由归还巴拿马运河主权,我们可以和这些国家进一步和解。

布朗上将于 1977 年 9 月 26 日出席了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的听证会。他证词的重点是,对美国重要的是能有效地使用该运河,而不是它的所有权。他也代表参谋长联席会议认为,不管平时或战时,我们的军队都必须能使用巴拿马运河,因此必须能持续确保该运河的安全通畅。他也了解到必须透过美国与巴拿马两国的充分合作,才有能力维护这条运河,这也是新的条约中所涵盖的。

新闻媒体一直批评布朗及其联席会议的成员们,说他们被迫为这个条约背书,否则将失去他们的工作。为了回应这些指责,布朗上将向众议院的委员会说:“主席先生,一位或几位专栏作家及一些人指责说因为三军统帅已经作了决定,所以参谋长联席会议的成员,尤其是我,才支持这项协议。如同国防部长哈罗德·布朗曾经所说的,我们不支持总统决定的唯一适当做法只有离开现职,然后才能有不同的意见和立场。

“但是事实还有另外一面。规则很清楚地指出,我们每次在国会作证时,必须针对质询的每个问题提供完整而且合于事实的陈述。许多年来我都是这样做的。

“假如您还记得,我曾为从韩国撤出美国的地面部队这件事在这个委员会作过证。公开记录可以证明,在 1 月时联席会议并未支持撤军的行动。我们研拟了一份备忘录给国防部长,再转呈给总统,备忘录中谈及我们必须包含三个条款:一是在能够维持而且不打乱军事平衡的情况下才可以从韩国撤军,二是应该公开声明继续维持与韩国间的相互安全协议,三是我们要继续维持在太平洋地区的影响力。这几点都被接受后,参谋长联席会议才支持从韩国撤军的计划,并且在随后的四五年间为这项撤军行动勤奋地规划以求能圆满完成任务。

“同样的,我们与高层对 B-1 轰炸机的判断不一致,这并不值得惊讶。我们认为 B-1 应该进入量产,而且也是这样建议的,但是最后的决定与我们相左。

“所以,指控参谋长联席会议一直都支持总统的所有决定是不正确的。大家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我们在国会作证的纪录,特别是在《巴拿马运河条约》这个议题上,我个人就非常勤奋地努力了 4 年来达成这个条约。我们请了达尔文(Dolvin)将军加入谈判代表团。我们(参谋长联席会议及美国南方司令部指挥官)针对所谓的陆地及水域问题的细节都进行了详细的探讨,也就是说运河区内的哪些陆地及水域可以归还给巴拿马而不会影响我们对运河的防卫与操作。”

有位陆军现役的美军驻韩高级指挥官约翰·辛格布(John Singlaub)少将,他曾经公开批评卡特政府关于从韩国撤军的决定,并受到了总统的亲自惩戒。约翰·格伦(John Glenn)参议员在听证会中以相当长的时间来质询布朗,格伦提醒布朗,国会对辛格布事件仍记忆犹新,而且有 4 位退休的海军首长不赞同《巴拿马运河条约》的签订。但他看到几位现役的高级将领,像布朗你本人,就支持政府的立场,这不得不令人怀疑他们的动机以及他们是否可能无法真正地表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