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直面内战(第4/9页)

我的目标不仅是挖掘、整理出内战的历史,而更在于指出,在塑造我们如何看待世界这个问题上,内战具有重要意义。我认为,尽管内战具有相当的破坏性,但在历史进程中,从理论上说,它还是具有生产性的。若没有它给我们带来的挑战,我们的民主制、政治、权力、革命、国际法、世界主义、人道主义和全球化等等——这里仅仅是列举了几个,都会变成和如今不一样的概念,甚至可以说它们包含的意义会远不如目前丰富。[24]关于内战的经验——试图去理解它,改善它,甚至是阻止它发生——都曾帮助我们并至今依然在持续帮助我们,塑造且充实我们对于共同体、权力和主权的理解。内战源于深刻而致命的分裂,但也暴露出交战双方的个体身份和共同性。我们将一场战争称为“内战”,就是承认其交战双方同属于一个群体:他们的相互关系并非外国人而是同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德国法学思想家卡尔·施密特(Carl Schmitt,1888—1985)评论道:“内战具有某种令人惊骇的属性”,“它是兄弟阋墙之战,因为它发生在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内部……也因为交战双方都同样坚决地否定这个共同体”。[25]这是我们对内战恐惧的根源,但是我们也不应该低估它的作用,在内战的对抗中,它促进了对共同性的认识,并且让我们以敌为镜,看清自己。

内战是如此自相矛盾又有着丰富的内涵,因为尚未有哪个时期,对内战的定义是能令每个人都满意的,或者是在使用中不造成争议和分歧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内战的概念是在各种不同的历史情境下来探讨和争论的。然而,下定义总会是一种限制。理解某一事物,即意味着将它从相似的事物中区分出来,而这通常就是,要将它的独特性用语言文字表述出来。一旦我们知道了它的独特性,我们就能够认识到规律性、持续性和区别在哪里,从而建立起我们对它的理解。

当涉及政治观念时,定义所带来的问题变得尤其尖锐。我们构建出一些名称,以此来号召我们的朋友并且打击敌人。同时我们也要为新的现象命名,既要能准确解释这一现象——我们对它的体验如何——也要有助于让别人获得同样的理解。当我们试图对类似“内战”这样的词汇命名时,在给它下定义的那一刻,政治因素就浮现出来了。是什么让内战成为“内”战,而不是“外”战?其中的不同之处将会永远引发争吵。又是什么让我们将暴力认定为“战争”呢?战争会造成一系列严重后果,而一连串的小冲突并不会。仅仅是这些问题的提出,就要求至少在某些方面进行一定的修正:比如什么是“内”(什么不是“内”)?什么可以算是战争(什么不算战争)?要断定什么是一场内战,什么不是,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在这一战争类别被创造出来之前,要谈论其中的区别是难以想象的。

内战并不仅仅是存在于观察者的眼中,这个词的使用本身往往就是战争参与者之间冲突的源头。当权政府总是将内战视为反叛者或者非法势力对现有权威的反抗,特别是当这些反抗失败以后。克拉伦登伯爵(The Earl of Clarendon,1609—1674)带有保皇倾向地记述了英国17世纪中期的动乱,并将其命名为《英国叛乱和内战史》(The History of the Rebellion and Civil Wars in England,1702—1704)。这样就完全剥夺了叛乱者的任何合法性。[26]出于同样的原因,一本长达70卷的《叛乱战争》(The War of the Rebellion)出版于1880—1901年,这是美国官方对于美国“内战”的阐述,而此书很显然是为了否定战败的“叛乱者”的立场。[27]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内战中获胜的一方,往往喜欢将他们的抗争记载为“革命”,比如,美国和法国的“革命”。这种对立的话语使用起来非常容易:“我”是一个革命者,“你”是一个叛乱分子,“他们”正在打一场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