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从“上帝的选民”到社会“异端”(第2/6页)

对于基督教和犹太教,罗马帝国起初都采取镇压政策。但是,罗马皇帝后来逐渐认识到两种宗教有区别,基督教实际上有利于他们的统治,公元306—337年在位的君斯坦丁大帝不但承认了它的合法性,还加以扶持。379—395年间在位的罗马皇帝狄奧多西一世更进一步规定基督教为罗马帝国的“国教”(state religion)。随着基督教在欧洲的传播,作为出卖耶稣基督的叛徒,犹太人自然普遍受到指责,“Judas”(犹大)几乎成了“betrayer”(背叛者,叛徒)的同义语。

就像当年以色列人不肯融入埃及社会一样,“离散”到欧洲的犹太人很长时间里也不肯融入欧洲社会。他们很早就从事食盐、皮毛等货物的长途贩运,是欧洲第一批精明的“行商”(德语称“Fernhändler”)。他们又是最早从事金融业的人,因为基督教不允许信徒以钱生利,犹太教没有这种限制,这样犹太人得以成为第一批“借钱人”(Geldverleiher)和“换钱人”(Geldwechsler)。借钱有利息,换钱要收“手续费”,二者皆是以钱生钱的“生意”。那时对金融业无所谓监管,按借期计(通常每期不超过一年),借钱利息不乏高达50%的,是名副其实的高利贷,作为“借钱人”的犹太人,很多都是高利贷者。莎士比亚名剧之一《威尼斯商人》里的夏洛克,就是这样一个放高利贷的犹太人。

为了与其他民族相区别,中世纪的欧洲,许多地方为犹太人规定了特殊的穿着,例如在德国中世纪手稿的一幅插图上,犹太人便穿着“犹太长袍”,戴着尖顶“犹太帽”。不过那张画上的犹太人长袍是绿色的,不太准确,因为按规定犹太人衣服应该是土黄色的。

值得注意的是,向犹太人借钱的不仅有普通百姓和商人,还有贵族、甚至王室。英国、法国、德国等许多欧洲大国的王室,如英格兰的昂茹王室(Angevin,也叫“Plantagenet”,金雀花王室),法国的卡佩王室(Capetian),德国的哈布斯堡王室(Habsburg),都曾向犹太人借过钱,并且在犹太高利贷者引起民愤的时候充当他们的保护伞。但当基督徒自己也开始办银行从事金融业以后,一些国王就对犹太人不客气了。英格兰的爱德华一世(1272—1307在位)、法国的腓力四世(1285—1314在位)都采取过大规模排犹行动,不但赖掉王室所欠债务,还剥夺犹太人其他财产。更有甚者,欧洲历史上还不只一次发生过大量屠杀犹太人的事件。针对穆斯林的十字军东征,同样被视为异教徒的犹太人是另一个重要受害者。1096年开始的第一次十字军东征,莱茵河沿岸便有许多犹太人社区受到十字军骑士“以基督名义”进行的野蛮攻击。

在欧洲,西班牙是最早建立宗教裁判所(“异端裁判所”)的国家,而建立之初针对的主要就是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皈依者”。被判不忠者会被处死,而且不用通常的绞刑办法,而是烧死在火刑柱上,以既消灭他们的肉体也消灭他们的“灵魂”。1492年西班牙王室更强令所有没有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离开西班牙,他们大部分去了北非和近东,现在“西班牙系犹太人”被视作“东方犹太人”,原因就在于此。16至17世纪宗教改革以后,作为天主教机构的宗教裁判所,目标才改而指向新教徒。到17世纪,又把目标转向皈依基督教的穆斯林(叫做Moriscos,受洗礼的摩尔人)。

在意大利、法国、英国等许多欧洲国家,14世纪中期开始流行造成人员大量死亡的“黑死病”,并且持续三个多世纪。现在人们知道它是由一种学名“Yersinia pestis”的细菌引起的,但在当时,基督徒们大都都把它归咎于犹太人往水井里投毒。到文艺复兴时期,大约从14世纪到16世纪,欧洲各地普遍把犹太人“隔离”起来,规定他们只能居住在叫做“ghettos”的特定范围里。文艺复兴是从意大利开始的,隔离犹太人也是从意大利开始的。“ghettos”这个词便来源于意大利语,它本是水城威尼斯一个小岛的名字,1516年首先规定全城犹太人都要居住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