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总体战的实施(第4/9页)

所以,统帅不能被依据不清晰的情报而制定的作战计划束缚,而要根据侦察得到的情报制定作战计划和实行军事行动,在至关重要的地段将敌军消灭,或者完成预定作战任务。

施利芬将军制定的对法国的作战计划,是适用于1904—1905年的,但它不适用于世界大战,因为当时法军肯定会集中兵力进攻洛林,但是冯·毛奇将军并没有放弃这个作战计划,而是对它稍加修改,企图让德军以迪登霍夫[5]为轴向左转。预计在这过程中与敌人遭遇,并借机包围法军左翼,将其歼灭,而其他的法军也会逐渐被消灭。所以,毛奇将军并没有充分利用敌人在其他地段出现的弱点,当然,德国军事当局对此也是犹豫再三,未能下定决心。

对于一位领导制定的计划假如由另一位领导去执行,如果后者不能够将这个计划完全变成自己的计划,那么计划一定得不到彻底的落实。有关这一点,我将在下一章论及。

军事当局如果拥有一支优势舰队,那么一切都会变得简单多了。我们只需充分利用这支舰队和敌人进行决战就可以了。反之,如果想以弱敌强,那就非常不容易做到。

陆战中,当我们无法寻求决战时,就只能选择迟滞战或撤退。这点也适用于海战,弱小的舰队也要采用这样的战术。

在这里,削弱敌人海军兵力的现成方案也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根本不可能知道,敌人究竟会暴露什么缺点,进而给我们提供何种有利时机。但是,不管怎么说,海军的作战计划一定要和国家总的作战设想保持一致。

在总的作战范围内,海军首先要做的是,进行水上和水下的巡洋舰作战,划定敌国沿岸的封锁海域,切断敌人的海上交通线,击沉进入该封锁领域的所有船只,包括中立国的船只。

空军也是如此。我在这里所说的空军,并不是指战争爆发时陆军、海军所使用的配属航空兵,而是指为了赢取空中优势而有计划、统一使用的空军主力部队。

在寻求战略决战的地方,一定要有空军的身影。在战略展开指令中,统帅一定要确定空军力量的分配,以便陆、海军拥有一定的配属力量,要不然,行动的统一性将得不到有效的保证。这点至关重要。

战略展开指令作为战争行动的基础,一定要对各军种的任务作出上述各种明确规定。毛奇将军曾说过,在战略展开中所出现的过失,是无法在战争进程中加以弥补的。

不过,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军事当局可以根据战略预案修建庞大的铁路网,因此,毛奇将军的话便丧失了一部分意义,但是这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在和平时期,军事当局有足够的时间来对战略展开的各项部署进行认真的分析,验证其可行性,比如图上对抗作业等。

通过这些方法,我们将更加了解双方情况和计划实施的可能性,知道这种可能性究竟有多大。但是,作战绝对不能受这种理论经验的迷惑和束缚,用一个“一成不变的计划”去应敌!

部队部署完毕后要立即投入作战,不能有半点迟疑。在部队主力尚未按照战略部署、利用铁路进行大规模机动之前,可以在国家决定进行战争的同时开始战争行动。

在边境,擦枪走火现象会出现,到时在和平时期驻守边境地区的摩托化部队或者骑兵师便能够通过敌人没有设防的边境线突袭敌国。不过,这种行动并不能每次都成功,也会失利[6]。

在两国相邻海域,双方执行侦察任务的军舰会零星交火或开战。在公海上,水上和水下的舰艇应该对敌人发动进攻。封锁战也可宣告开始。

此时,空军也要执行陆上和海上侦察任务。

在这个阶段,制空权应当成为作战的重点,空军一定要集中兵力夺取制空权,对行进中的敌人进行空袭,并对敌人的机场进行空袭。紧接着,我方空军应当集中力量与敌人的空军进行大规模的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