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军事教育之要旨(第2/4页)

(三)军与军之一致 自征兵制行而兵之数量日以增,技术发达而兵之种类日以繁,文明进步而将校之知识日以高,于是军与军之一致,其事愈难,而其要益甚,自其纵者言之,则将将之道,有视乎天才,自其横者言之,则和衷共济,有视乎各人之修养,此种一致,盖与国家存在之源,同其根据,历史之传统,一也;伟人之人格势力,二也;智识锻炼之一致,三也;人事系统(详见下文)之整齐,四也,而每年秋操,图各兵种使用上之一致,使各知其联合之要领,则犹其浅焉者耳。

上文(二)(三)两义,则各国今日通称之军纪二字之意义是也。“军纪者,军队之命脉也,战线亘数十里,地形既殊,境遇亦异,而使有各种任务几百万之军队,依一定之方针,为一致之行动,所谓合万人之心如一心者,则军纪也。”(《日本步兵操典》)

兹言也,仅就其效用言之,于其意义,犹未若哥尔紫将军所论之深切著明也,哥将军[1]曰,苟一想像今日国军之大,不能无疑问,即如此大众,究竟用何法以指挥之是也,答之者则有词矣,曰军纪者,所以使大兵能自由运用者也,斯言是也,顾所谓军纪者,又何物欤。

普通人解之曰,军纪者,以严正之法律,维持其秩序,而严肃其态度之谓,斯言不可驳,而非其至也,德国之秩序态度至严肃矣,而法律之宽,他国无比,历史上有法律愈严而军纪愈棼者,法国共和政府之成也,背戾者悉处以死刑,而军纪之弛如故也,盖法律之效果,发生于事后,故谓军纪发生于法律者非也,或为之说曰,军纪者,发生于国民之道德心,而由于自然者也,兹言亦非也,军纪者,不仅使人不为恶而已,兵卒为克敌之故,必致其死,军纪者,要求此非常之事于兵卒,而使习为自然者也,“法人每谓热诚之爱国心,可以补教练之不足,其实依共和政府之经验,则热诚之爱国者,行军一日而冷其半矣,疲劳之极,则肉体之要求,即越精神而上之,一鼓作气,不可恃也。”(伯卢麦之说与此相发明故引用之)故谓军纪之源在道德者亦非也。

达尔文著《物种论》[2],于军纪二字,独得至当之解释曰,“有军纪之军队,其较优于野蛮之兵卒者,在各兵对于其战友之信任。”此坚确之信任,实为真正军纪之根源也。凡兵卒之有经验者,皆知其将校,无论当何种时节,必不离其军队以去,一队犹若一家然,除共同之利益外,他无所思,虽危险之际,亦不为之稍动,此则达氏[3]之所谓信任之原也,有此信任,故兵卒虽当敌弹如雨,犹泰然有所恃而无恐。

法者,一种军纪之补助品也,人欲之炽,则借法以抑制之,而用法尤贵严贵速,然不过一方法,非其根本也,躬行率先之效力,则有大于法者,故兵卒见官长之服从官长,如彼其恭顺也,则从而效之,且不仅服从已也,尤贵对于职分而起其嗜好心,德之士官,皆使习为兵卒之勤务,即于简易之事,而发动其职分之观念,且兵卒亦知上官之出身,初亦与己无异也。

德国凡勤务之细件,极其精密,非墨守成法也,非夸其知识也,所以发起其勤务之嗜好心,即尽职之观念是也,学术教练之外,尤贵乎志意之锻炼,而清洁也,秩序也、精密而周到也,不谎言也,皆为整肃军纪之一法也。

委任被服粮食诸事于将校,其主旨非出于节俭,盖所以图上下间之亲密也。仓库也,厨房也,寝室也,将校日日服其勤务,而为军纪柱础之连长,自然成为一连之父,而军队中于是有“长老”之称,是名也,则含有至深之意在也。

忠实于职务之外,尤当有共同一致之志操,德军之成立,此志操实为其根本,大战中法律之所不能禁,监视之所不能及,而此共同一致之志操,则犹发生其秘密效力,名誉与职分交为激奖,而发挥其最后之武勇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