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乡下人卡尔(第2/16页)

我是5个孩子中的老大——还有3个弟弟和1个妹妹。我的爷爷、奶奶和我们住在一起。

我们干活很卖力。把租用的土地算在内,我们耕种的土地总共大约200英亩。除了种植烟草和谷物,我们还养了一些牲口——当时还没有拖拉机。马和骡子是用来干活的。男孩子到6岁时就下地干活了;农忙季节(我们都在上学)我们总是起早摸黑地干活,只要是好天,一个星期要干6天活。即使下雨,也有事可干,像堆干草或者给牲口磨饲料什么的。

干活很辛苦,但是我们的生活还不算艰难。星期天不干活,就可以上教堂,找朋友玩,或者自己玩耍。由于每家只有一辆汽车,所以很少用它出去玩。我和朋友们聚在一起的时候,很可能就不在我们农场。星期天下午,15到20个男孩子聚在一起打球或者练习拳击。

男孩子们都喜欢到我们家农场来,因为它的位置居中,土地平整,适宜于球类活动。如果我们决定进行牛仔竞技,农场上有的是牛(不过我父亲在家的时候,我们从来不玩这个,因为他不喜欢别人胡乱摆弄牲口)。有时候到了下午,我们会分成两拨,在谷仓里用玉米棒子打仗。这种仗有时候一打就是一两个小时。如果脑袋上被湿玉米棒子砸一下,那确实会成为难忘的体验。

在山里玩也有许多乐趣(现在人们称之为徒步旅行,我们当时称之为爬山)。山里有洞穴,有瀑布,还有壮观的景色;随时都有可能看见铜斑蛇,那真是一种令人兴奋的挑战。附近的诺里斯湖总是诱惑我们去游泳、划船或者钓鱼。那是一个深藏在大山里的秀丽湖泊,形状窄窄的,湖水很深,水面很大——周长800多英里,有许多瓶瓶罐罐的东西和树枝都流进了岸边的低洼处。我们去钓鱼的时候,一般都选在星期五或者星期六的夜里,先点上一堆篝火,然后坐在那里一直钓到天亮。在适当的季节我们还去狩猎。

所做的一切都带冒险性

我父亲是个出色的猎手,他总是带着两只很能干的猎鸟犬。等我年纪稍大,知道猎枪的用处之后,我就想和他一起去打猎了。我开始帮他在地里干活的时候,他就开始带我去了。这倒并不是因为我已经长大,扛得动枪或者能射击了。但是,我可以钻进灌木丛或者鸟巢,把鸟儿赶出来。我还可以向他学习安全用枪的知识以及其他打猎的技巧。

13岁那年,他第一次让我打猎枪。只有一发子弹,可是我怎么也找不到目标,后来还是一条狗示意了目标的方向。这样我才能有机会打到那只鸟,而且不会在其他方面出危险。如果我打不着,父亲还来得及补上一枪。

等我年纪稍大,学会了他认为我应当知道的狩猎技能,他就让我一个人去打猎了。上中学的时候,每到感恩节那一天,无论下雨不下雨,我和我的一帮朋友都要出去打鹌鹑(为了安全起见,每次最多去4个人)。我们一去就是一整天,中间也不吃饭。晚上回家的时候,我们的妈妈都会端出一只大火鸡。

年轻真是了不起。我们发现所做的一切都带冒险性。如果不带,我们还要弄出一点来。我们出去找一些让自己高兴的事干,而且无论干什么——包括干繁重的农活——都要学会看它好的方面和它的目的。这就意味着不会感到厌烦和沮丧。

我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觉得很有意思,而且从中得到很多满足。这种心情一直伴随着我。我到现在还住在乡村,种种地。我想这是我内心的感觉。我上大学以后就离开了农场,而且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不在那里。我必须回到家乡,尽可能地为家乡作一点贡献,因为我是在那里长大的。

回顾那段岁月,我觉得在那样一个家庭里成长是很幸运的——那是一个注重纪律、关爱、尊重和有原则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