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解忧?(第5/6页)

并不是所有的智者都喜欢旅行。康德曾经畅论地理和人种学,但是终生没有离开过科尼斯堡。每天下午三点半,他都穿着灰衣,曳着手杖,出门去散步,却不能说是旅行。崇拜他的晚辈叔本华,也每天下午散步两小时,风雨无阻,但是走来走去只在菩提树俺映的街上,这么走了二十七年,也没有走出法兰克福。另一位哲人培根,所持的却是传统贵族的观点;他说:「旅行补足少年的教育,增长老年的经验。」

但是许多人旅行只是为了乐趣,为了自由自在,逍遥容与。中国人说「流水不腐」,西方人说「滚石无苔」,都因为一直在动的关係。最浪漫的该是小说家史蒂文森了。他在「驴背行」裏宣称:「至于我,旅行的目的并不是要去那裏,只是为了前进。我是为旅行而旅行。最要紧的是不要停下来。」在「浪子吟」裏他说得更加洒脱:「我只要头上有天,脚下有路。」至于旅行的方式,当然不一而足。有良伴同行诚然是一大快事,不过这种人太难求了。就算能找得到,财力和体力也要相当,又要同时有暇,何况路远人疲,日子一久,就算是两个圣人恐怕也难以相忍。倒是尊卑有序的主僕或者师徒一同上路,像「吉诃德先生」或「西游记」裏的关係,比较容易持久。也难怪潘耒要说「群游不久」。西方的作家也主张独游。吉普林认为独游才走得快。杰佛逊也认为:独游比较有益,因为较多思索。

独游有双重好处。第一是绝无拘束,一切可以按自己的兴趣去做,只要忍受一点寂寞,便换来莫大的自由。当然一切问题也都要自己去解决,正可训练独立自主的精神。独游最大的考验,还在于一个人能不能做自己的伴侣。在废话连篇假话不休的世界裏,能偶然免于对话的负担,也不见得不是件好事。一个能思想的人应该乐于和自己为伍。我在美国长途驾驶的日子,浩蕩的景物在窗外变幻,繁富的遐想在心中起伏,如此内外交感,虚实相应,从灰晓一直驰到黄昏,只觉应接之不暇,绝少觉得无聊。

独游的另一重好处,是能移深入异乡。群游的人等于把自己和世界隔开,中间隔着的正是自己的游伴。游伴愈多,愈看不清周围的世界。彼此之间至少要维持最起码的礼貌和间歇发作的对话,已经不很清闲了。有一次我和一位作家乘火车南下,作联席之演讲,一路上我们维持着马拉松对话,已经舌敝辱焦。演讲既毕,回到旅舍,免不了又效古人连床夜话,几乎通宵。回程的车上总不能相对无语啊,当然是继续交谈啦,不,继续交锋。到台北时已经元气不继,觉得真可以三缄其口,三年不言,保持黄金一般的沉默。

如果你不幸陷入了一个旅行团,那你和异国的风景或人民之间,就永远阻隔着这么几十个游客,就像穿着雨衣淋浴一般。要体会异乡异国的生活,最好是一个人赤裸裸地全面投入,就像跳水那样。把美景和名胜用导游的巧舌包装得停停当当,送到一群武装着摄影机的游客面前,这不算旅行,只能叫做「罐头观光」。布尔斯丁说得好:「以前的旅人採取主动,会努力去找人,去冒险,去阅历。现在的游客却安于被动,只等着趣事落在他的头上;这种人只要观光。」

古人旅行虽然备尝舟车辛苦,可是山一程又水一程,不但深入民间,也深入自然。就算是骑马,对髀肉当然要苦些,却也看得比较真切。像陆游那样「细雨骑驴入剑门」,比起半靠在飞机的沙发裏凌空越过剑门,总有意思得多了。大凡交通方式愈原始,关山行旅的风尘之感就愈强烈,而旅人的成就感也愈高。三十五年前我随母亲从香港迁去台湾,乘的是轮船,风浪裏倾侧了两天两夜,才眺见基隆浮在水上。现在飞去台湾,只是进出海关而已,一点风波、风尘的跋涉感都没有,要坐船,也坐不成了。所以我旅行时,只要能乘火车,就不乘飞机。要是能自己驾车,当然更好。阿剌伯的劳伦斯喜欢高速驰骋电单车,他认为汽车冥顽不灵,只配在风雨裏乘坐。有些豪气的青年骑单车远征异国,也不全为省钱,而是为了更深入,更从容,用自己的筋骨去体验世界之大,道路之长。这种青年要是想做我的女婿,我常会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