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5章 禁令(第2/2页)

罗成要求长孙无忌想办法,从洛阳二十二县中,每县选出一到两千户,准备迁移边疆。具体的标准,就是贫困无产者,或者是此前有不良纪录的比如加入过贼匪的,或为寺观佃民者,或是放免还良的原奴隶等,把这些人干脆迁到边郡,给他们在那些地广人稀的地方,授足田地,充实边疆,拓荒殖边。

一县迁走一二千户,则就能收回约十万亩地,剩下的万户人家,按每家两丁算的话,一人能新增五亩地,一户就能增加十亩。

而通过寺观收田、公田买回,新的限田令等多项措施,预计一丁能达到三四十亩左右的授田,这样一来,一个家庭就能有七八十亩,甚至是百亩之地。

自耕农的增加,尤其是大量能够有富余的自耕农,能够让国家更趋稳定。

“百姓所授之田为露田,禁止买卖,身死田收。而对于私田买卖,必须到官府立契,并按交易价格征收一分的契税,规定,契税由买方交纳。”皇帝敲打着龙椅扶手,对长孙无忌说道,“把这条记下来。”

私田买卖,必须登记立契,必须过户,还必须交税,税率百分之十,这税不低。而这样做的目的,自然是要增加土地兼并的成本,同时,朝廷还能从中得到一笔税收。

不过罗成也知道,这年代的置地,就跟后世的买房一样,似乎成了一个硬投资,有赚不赔的买卖。

有钱了,第一选择肯定是买地。

所以契税也仅仅有一点点限制作用,关键还是要对地狭人多的地方,加大禁购和限额还有人口分流,并禁止普通百姓把所授之田交易买卖,如此才能保证有绝大部份的土地,能够一直分授给普通百姓,让他们成为拥有田地的自耕农,而不是一两代之后,又成了失地的佃农。

对于一个新建立的王朝来说,罗成不仅要关顾眼前,更要放眼未来,作为开国之君,他得把一个良好的制度框架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