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牧民与农民的故事

北方的游牧民族暂时被打服气了,武帝之后的大汉帝国总算安稳了几百年,也免掉了定期给胡人送去“慰安妇”“和亲”的屈辱,汉人破天荒扬眉吐气了一把,做了一回真爷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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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习惯,一曲《临江仙》为全书作引:

大漠茫茫寻故垒,耳边号角连催。

长空雁叫更哭谁?

草原蹄印淡,壮士仍巍巍。

十万铁骑逐胡虏,旌旗猎猎翻飞。

萧萧逝水载魂归。

悲歌歌一曲,酒醉血正沸。

众所周知,中国由今上溯三千年,居于中原地带以农耕为主要生活手段的炎黄子孙便与北方的游牧民族结下了难解的“梁子”,自西周时起,天子也好,诸侯也罢,都对当时称为“戎狄”的北方入侵者格外头疼。

也别怨恨这些放牧牛羊为生的人们,怎么对中原害起了“红眼病”?主要因为:相比黄河、长江流域来说,中国西北方塞外的气候恶劣多了,在当时的条件下可以说是根本不适合五谷生长,再加上种植技术落后的缘故,西北方的少数民族基本上连刀耕火种也做不到。

人们靠啥填饱肚皮?唯有追逐水草放牧牛羊为生,汉文字中有句成语,叫做“茹毛嗜血”,其实就是当时游牧民族的真实写照。在无边大草原上游荡生存的人们吃的主食是肉类,饮料么?除了牛、羊、马奶之外,牛血与马血也是解渴佳品。

而那时中原的人们,已经进化发展到了堪称全球文明冠军的地步,除了相对富足的物质生活以外,还创造了多彩的精神生活,孔丘所追捧的“礼乐”等规矩就是那时发展完善起来的。

“天堂”与“地狱”的差别能不让那些处于水深火热生活中的人们心动手痒么?于是,对“富人”的劫掠便成为了“穷人”的主要业务,张弓挥刀冲上去,劈杀一阵即满载而归,其收获自然要比等待牛羊慢慢长大、产驹、生羔、下犊迅捷多了。

至于要冒些受伤或者丢命的风险?那是自然的,不拼命别人凭啥把劳动成果送给你?

日久成习,游牧的人们也就没有了屠杀同类的罪恶感了,相反,一代代相传的劫掠却成了荣耀职业,杀人最利索者成了人们的偶像,劫掠收获最丰者戴上了人人羡慕的勇士桂冠。

最快速的致富之路——抢劫!

被害人必然要实行正当防卫,厮斗也就不可避免,时刻处于主动地位的强盗们自然也要熟悉并精通自己的业务,所以,北方牧民历练出的杀人功夫远远超过了南方的农民。

但是,人口基数在那儿明摆着,当真打起“群架”来,牧民却远远不是农民的对手,怎么办?机动灵活便自然成了牧民的唯一选择。

于是,牧民们挖空心思改良了自己的交通工具,成为了生活在马背上的民族。

以战马代步去实施抢劫凶杀,一旦失风便可快马一鞭走人,风险概率大大降低,须知:战国时期之前的中原军队都是赶着马车打仗的,虽然吃喝器具等都能被马拉着随军,但笨重也是无疑,除非凑巧,坐马车的怎么也追不上骑马的。所以交战中常常落败。

到了战国时代,中原地区的赵国首开了移风易俗先河——“胡服骑射”。

也就是说:向对手学习,抛弃中原好看舒适的宽袍长袖服饰,改穿北部胡人利索实际的军装,建立自己的骑兵部队,将驾车的辕马训练成坐骑。

这对中国的军事史的进程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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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这样就万事大吉了呢?大家装备一个水平了,那就必然是人多欺负人少,骑兵对骑兵,数量多的应该居于绝对优势了吧?

未必。

这里面有个生活习惯问题,人家是拿着战马当腿当床又当餐桌,中原的机动部队即使严格训练成了专业骑兵,其控马娴熟以及运用技巧也是无法相较短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