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难说再见(第4/7页)

如果以大修皇陵、大造宫殿来定性暴君,历史上没有几个皇帝不为自己大修皇陵的,难道他们都是暴君鸣7.乾隆皇帝也以奢侈闻名,历朝历代没有几个皇帝修那么多的园林,就是桀纣也不能与之相比。他在北京及京畿维修、兴建的皇家宫殿园林,如皇宫的宁寿宫及其花园、天坛祈年殿(换成蓝色琉璃瓦)、清漪园(颐和园)、圆明园三园、静宜园(香山)、静明园(玉泉山)、避暑山庄暨外八庙和木兰围场等,然而,没有人因此痛斥他是暴君。

如果以严刑苛法来定性暴君,秦律的确严酷,但是,汉代建国之后承袭的就是秦律。直到汉惠帝时才废除挟书令,至吕后时才明令废止夷三族罪,然而,三族罪在此后非但没有被废,而且还逐渐发展成为五族罪、七族罪、九族罪、十族罪。可见,后世律令不比秦律宽松多少。

秦始皇的性格中确有残暴的一面。

灭赵之后,秦始皇破例来到赵都邯郸,这里是他度过了九年童年时光的地方。故地重游,秦始皇进行了残酷的报复,凡是当年和他母亲有仇的赵人,全部活埋(秦王之邯郸,诸尝与王生赵时母家有仇怨,皆坑之)。我们无法得知秦始皇是如何知道谁和他母后有仇的,尽管他对自己母后的印象并不好,但他还是对当年母后的仇家实施了最残酷的报复。然而,这只是一个个案。大多数情况下他处理问题还是比较理智的。

被人们视为暴君,这对于秦始皇来说并不特别冤枉,他确实够得上一个暴君的标准;但是,许多和他同样残暴的皇帝没有被称为暴君。其实,秦始皇被称为暴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秦帝国二世亡国,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短命王朝,人们往往将责任归咎于秦始皇的残暴。鲁迅先生曾说:“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他的吃亏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华德焚书异同论》)

其实,秦国二世而亡的原因,贾谊在《过秦论》中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其失在于秦取天下、守天下都使用暴力,导致民心尽失s如果秦始皇在兼并六国之后改弦易张,不急于集中用兵,不急于兴修大量工程,给百姓以休养生息的机会,就不会造成“天下苦秦久矣”的被动局面。这样,陈胜、吴广也不会被逼得铤而走险,即使有人铤而走险,天下百姓也不会“云集响应”。

评价秦始皇应当完整地看他的一生。

秦始皇的一生大致可以分成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出生至十三岁。这一阶段的前九年他在赵国,其父异人是秦国派到赵国的质子。秦始皇是质子之子,地位低下,生存权完全没有保障。这是他过得最悲惨的九年。九岁时,因为他的父亲当上了太子,注定要成为日后;

的秦王,他的命运才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他被赵国礼送回国,开始受到良好的培养教育。十三岁那年,其父去世,他继位成为秦王,这是秦始皇一生的第一阶段。在这个阶段,他只是一个孩子,一个没有权力的孩子。

第二阶段是从十三岁到二十二岁。秦始皇十三岁继承王位,此时虽然已成为秦王,但因年幼,政权并不在他手中,而是在母后赵姬与吕不韦、嫪毐手中。他目睹了嫪毐的横行不法、吕不韦的专权,无奈手中无权,只能权忍等待。

二十二岁时,秦始皇举行了加冠礼,这才开始亲掌政权。从这一年到他三十九岁成功兼并六国统一天下,是秦始皇一生的第三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他做了三件大事:一是平定了嫪毐和吕不韦两大政治集团,二是为最终兼并六国进行准备,三是发动兼并六国的战争。

从他三十九岁到五十岁病故是秦始皇一生的第四个阶段。这个阶段他在兼并六国成功之后,为建立并巩固以皇帝为最高统治者的中央集权制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建设,如建立中央的三公九卿制、地方的郡县制,统一文字、度量衡、车轨,南征南越,北伐匈奴,修筑万里长城、驰道、直道、骊山陵,进行五次大巡游,大寻仙药,焚诗书,坑术士,等等。秦始皇饱受后人非议的事件基本上都发生在这一人生阶段。其间,他有贡献,也犯错误,而且越到生命即将结束之时,他的为政越是糟糕。如四十六岁开始修万里长城,四十七岁焚诗书,四十八岁坑术士。可以这么说,秦始皇的主要败政出现在他死前四五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