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应经洪邀入京见袁(第5/6页)

1913年1月12日,应夔丞面谒赵秉钧,请求发给国务院密码电本。两天后,赵秉钧派人将“应密电本”一册交给他,面页书有“北京国务院应密 民国二年一月十四日”16字。赵秉钧并写一便函与应夔丞,谓:“密码送请检收,以后有电直寄国务院赵可也。”[218]这是如何看待此后赵、应关系的又一大关键问题,将在下章重点考察。1月14日,应夔丞再次呈文大总统,就消弭会党隐患陈述意见。呈云:

窃以为东南各会,昔为密党,今为齐民,革命多资其力,群英半出其中。未议其劳,转以为罪,似失事理之平。况党杂人多,抚或可行,激则生变。愚以为宜以统一为钤束,扬激为维持,再以生计为最后之解决,自可弭患无形,渐进于和平之治矣。策之约四:一、源流。查会党起源,率皆明末孤臣因前此已有之民间党会,与之结合,以排满为主。……累次革命,牺牲会党之生命固多,而此次成功,藉手会党之力尤最。为今之计,聚歼既无此理,遣归亦属无方,再四孰筹,惟有先谋治标,徐图治本,庶可循序程功。二、开放。……现宜由大总统酌定办法,明发命令,如勒限缴销票布,禁开山堂及收徒等事,特订取缔专章。……三、办法。开放后由(夔丞)体察各会内状,酌定统一专章,使其宗旨习惯默化潜移,偕之大道,并选各党有权力而明干者,分布各要地,侦查各党行为,随时惩劝。如有重要警信,立即密报中央。平时按旬报告,遇有事变发生,必须兵力制止者,随时会商该省都督,指调营警,或侦缉人役,协力剿办。由中央酌派一员,随时查察,俾外情如何,得以深悉,便于遥制。自川、豫以迄闽、广皆在范围之内,而以上海为枢纽。应请大总统任命为中央特派驻沪巡查总长,以资控制。一切办法,续拟专章,呈请核行。四、生计。……生计一事,于党会上固为最后解决之方,于民生上亦为当然维持之事……拟请准由(夔丞)于国内可以经营实业之地,随时酌宜,呈明中央,力为组织,以浚大利而裕民生。……民国二年元月十四日。[219]

此呈即洪述祖屡次三番要应夔丞呈递之“筹备江南治安”条陈,是为了方便袁世凯向国务院提出给应夔丞加委职任的铺垫。《大中华民国日报》曾刊登此呈,落款时间为1913年1月15日,[220]但据该呈原件,落款时间为1月14日,并盖有应夔丞印章。关于此呈递交过程,洪述祖在1月5日函中,就已转告应夔丞:“顷间总理谕嘱吾弟开一南边手折办法,明日面交(即如何解散及取缔之法等事)。”可能因为时间过于紧张,且当时应夔丞正忙于办理领取江苏驻沪巡查长津贴手续,故他并未即刻理会,而是在信旁注云:“俟手续交清,即照交条程〔陈〕□(此字不明,似系‘拜’字)可也。”[221]紧接着,洪述祖又有一函致应夔丞,转达赵秉钧之意,谓:“总统属开办法,已说明礼拜二送去,切勿误。”[222]此函未写日期,但礼拜二为1月7日,则此函应写于1月6日。结合1月5日、6日两函,可知赵秉钧嘱应夔丞所开之“手折”,实系“总统属开”,与1912年11月29日洪述祖致应夔丞函中转述总统要应夔丞“具一条陈前来”云云,遥相呼应。1月9日,即应夔丞成功领取津贴当天,洪述祖又写信问应夔丞:“总理处手折已否面递?”[223]可知应夔丞并未于1月7日礼拜二前及时将手折交赵秉钧转呈总统。直至1月14日,应夔丞方将上大总统呈文写好,于15日由洪述祖正式上呈。

呈文中最令人吃惊者,应夔丞竟然主动要求大总统任命其为“中央特派驻沪巡查总长”。显然,袁世凯、洪述祖和应夔丞很可能已经就此达成一致,因此应夔丞才敢提出此一要求,以便袁世凯向国务院提出加委此项职务。前引1月10日应夔丞给黎元洪呈文中就有“现蒙大总统以巡查之事相属”,说明这种可能是存在的。呈文由洪述祖转呈大总统,然后交国务院商议,国务院又发函内务部,请查核办理。出乎袁、洪、应预料,国务总理兼内务总长赵秉钧以“碍难照准”四字批复,[224]拒绝了应夔丞的要求。查1912年10月24日洪述祖致应夔丞第一函,其中曾有“中央加委一层,总理甚赞成”之语,何以此时赵秉钧又改变主意?其实,看看应夔丞的呈文,不仅要求中央同意其管辖自川、豫以迄闽、广广大范围内的党会,还要求中央同意其在国内适宜之地经营实业,胃口大得很。照此办去,政府不但不能收服应夔丞,反而会令其势力大涨,以致难以驾驭,难怪内务部不给袁世凯面子,驳回了应夔丞的要求。还有一个极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中央已经赦免应夔丞,并且确认由应夔丞担任江苏驻沪巡查长的情况下,共进会党徒在江苏一带依然不安分,这就让中央对应夔丞不能不有所警惕,防止其势力过大。赵秉钧后来在自辩“勘电”中有段话专门解释政府在收抚应夔丞一事上的考虑,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