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强拆血案:武术大师赵三多自创义和拳会(第2/10页)

三街会首和士绅的代表六个人,带领愤怒的镇民来到了县衙——上告。就是从这一天起,梨园屯漫长的民教冲突正式开始!

“六大冤”的上告之路

镇民告的是教民没有权力将“屯里的地献给洋人”,但关于这个问题,本来就是一笔糊涂账。朝廷因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战败,被迫允许基督教传教士进入内地传教,而教民拿他们自己的地献给教会修教堂到底可不可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相当于大清的“外交部”,以下简称总理衙门)夹在民族感情和洋人之间,一直支支吾吾,问题悬而未决。

聪明的县老爷只好将此回避,他根据三街会首签下的分地清单,判定:传教士拿地有效,修建教堂行为合情、合理、合法。

三街会首签这个分地单子原本是防止教民反悔的,现在吃了一个哑巴亏,他们情绪比较激动,态度比较恶劣,动作也比较粗暴。县老爷只好拿他们不当干部,出动兵勇把他们抓了起来。他们最后虽然保释出狱,但在梨园屯颜面无存。

六个人决定:再往上告。我就不相信没个做主的地方!他们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变卖家产,筹集上告资金;有人背着干粮,躲过地方官的围追堵截,从东昌府、济东道,一直上告到山东巡抚衙门。

然而,上告是没有用的。在东昌府,知府明确地告诉他们:“你们所说的事情即便有理,我也管不了,就算是我想管,也不敢管啊。”三个“上告专业户”被抓起来了,被判坐牢。这六户原本还算富裕的人家倾家荡产,但官府的行动并没有吓退他们,他们一直在坚持上告。从拆迁事件发生起,几年、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有人坐牢,有人家破人亡,有人被革去功名,年华老去,他们也由最初镇民口中的“六先生”,变成了梨园屯的“六大冤”。

在“六大冤”上告的同时,梨园屯的镇民也没有放弃为夺回地基而努力。他们和教民进行了无数次扯皮,今天镇民扬言要炸了教堂,明天教民扬言要带洋人来捉人,大家你来我往,谁都不好惹。

教民们毕竟是人少的一方,最终还是他们逐渐妥协了。在县衙的调解下,经过漫长曲折的谈判,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由县衙专门拨出白银200两,为教民在其他地方买块地皮,修建一座崭新的教堂,但教民要把玉皇庙的地基退还给镇民。

这个结果其实是谁都没有“妥协”,等于是县衙主动承担了200两银子的买地皮和修建教堂费用,就让官府花钱去买个稳定吧!

在镇民和教民们看来,事情已经得到解决了。但他们还忘了此事牵涉到的另外一个机构——教会。

教会是传教士的组织,它们对这个调解的结果很不满意。教会认为,既然教民们已经把地献出来了,按照西方的契约精神,那么就连教民也不能再对这块地进行处置,能做主的只有接受献地的传教士和教会。

其实教会的反对也是有其他原因的: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已经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地皮问题,而是关系到今后在乡村中的威信,威信一下降,传教工作就不好开展。

问题又拖下去了。几年后,山东主教越过山东巡抚衙门,直接找到西方国家驻北京的公使,请公使们出面向总理衙门“提出抗议”,要求重新解决。

总理衙门很快批示给山东,山东巡抚衙门指示东昌府解决。在东昌知府的干预下,冠县县衙的调解裁决又变了:由县衙专门拨出白银200两,为镇民在其他地方买块地皮,修建一座崭新的玉皇庙,但镇民要同意玉皇庙的地基归教会。

绕了一圈,还是冠县县衙出钱,只不过地皮又给了教会。县衙认为这个转变是很高明的,应该三方都会满意。然而,现实情况又不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