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血字顺治朝的文字狱(第7/8页)

吴之荣多方活动,敲诈无门。无奈之下,他转而敲诈《明史辑略》的出版人朱佑明,在敲诈方面,吴之荣绝对是个锲而不舍的典型,换作别人,经历这么多失败早已放弃。

朱佑明也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大商人,他曾经购买了一间豪宅,并花费重金买下朱国桢的匾额“清美堂”。朱佑明将这块匾挂在家中的正堂上,颇为自得。应该说,朱佑明从身上拔一根毛也能满足吴之荣的需求。但朱佑明就是不拔,朱佑明当然不是什么铁公鸡,他只是瞧不起吴之荣这样的小人。吴之荣的本来就已经很低的自尊心再一次受到严重的伤害,这一次他被朱佑明撵到吴江去了。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吴之荣铁了心,要报多次被撵之仇。以前是为了银子,现在是为了尊严。吴之荣知道向省里告是没有用的,这些人都被庄允城买通了,现在唯一的途径就是进京上访。吴之荣将书中犯忌的字句全部摘录下来,并将书中原指朱国桢的“朱史氏”下面添刻“即朱佑明”等字,就这样,吴之荣揣着全部“犯罪事实”来到北京。小官吴之荣当然没法见到皇上,他首先向刑部控告朱、庄两家。

你还真别说,这个案子一到北京就引起了高度重视。为啥呢?北京是政治中心,是皇亲国戚待的地方,地方上认为是小问题到这里就是大问题了。

清朝统治者自打入关后就没有睡过一天踏实觉,他们很清楚,入关容易守城难。汉人向来视周边少数民族为夷狄,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现在你统治他们,他们心里肯定不舒服。而且,汉人一向以自身的文化为自豪,清朝文化在他们眼里就跟现在朝鲜在我们眼里差不多。对清朝最不满,最为看不起清朝的就是江南的那些贵族和文人,这些人借着文学交流的机会,动辄写诗讽刺我们英明的统治者。顺治皇帝虽然不好相处,但也是一个有先见之明的皇帝,他很早就下令禁止文人自由结社。为了打击这些文人,朝廷不惜制造冤假错案。

庄氏史狱发生在顺治年间,最后是在康熙朝结案。康熙元年十一月,刑部派满族官员罗多到湖州调查。这一次再也没有人救得了庄允城了,皇帝不差钱,所以贿赂不管用。经过一番初步的审理,庄允城和朱佑明就被押解到北京,打入刑部监狱。

我相信,在监狱中庄允城一定非常后悔得罪小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庄允城就病死在监狱里。朱佑明在监狱里碰巧和赵君宋关在一起,朱佑明知道赵君宋是最先告发庄氏史狱的,便对赵君宋说,只要你替我掩饰,我出狱后给你一半的家产。审讯过程中,赵君宋说自己家中有原版的《明史辑略》,在原版的《明史辑略》中没有“即朱佑明”这样的字,没想到的是这不但没有挽回朱佑明的生命,反而搭上了更多无辜的生命。

这吴之荣上京告朱、庄两家,是因为敲竹杠受了侮辱,跟那些参与修订作序的人无冤无仇,况且他和参与作序的李令皙还是好朋友,他绝对不想自己的朋友受到牵连。所以,吴之荣在向刑部检举之前,已经把书中记载序文和参与修订者那几页给撕掉了。本来,这些人有可能不会受到牵连。但是赵君宋供出自己家中有原版的《明史辑略》,一下子就把整个案子扩大化了。

当时康熙还是一个小孩子,做不了主,台面上是四个辅政大臣拿主意,台下是孝庄在幕后操作。不管是四个辅政大臣还是孝庄,对汉人都是没多少好感的。四大臣以皇帝的名义将朱、庄两家人和参与修订的人及其父兄子侄,年龄在十五岁以上的全部处死。被处死的有七十多人,其中被凌迟的有十八人。这些人的妻妾孩子,全部发配功臣做家奴。

据说康熙二年正月二十日早上,湖州城城门紧闭,八旗官兵到庄氏史狱受牵连的人家中捉人,只要是涉及的人,家里的大小人口,包括奴婢,全部被抓。仅李令皙一家就抓了一百多人,当时正值新年,许多人到李家拜年,荒唐的是,连这些拜年的人都没能幸免,也被抓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