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血字顺治朝的文字狱(第4/8页)

哭庙案

说起哭庙案,不能不提明末清初的大才子金圣叹。

金圣叹是钱谦益的外甥,明亡后改名金人瑞,同舅父一样,金圣叹也是个闻名于世的大才子,与舅父不同的是,他非常注重气节。其为人固然狂放不羁,品行却高洁不可辱。

有一次钱谦益过生日,金圣叹迫于母命,不得不给钱谦益写祝寿词,结果金圣叹送给钱谦益一副对联:“一个文官小花脸,三朝元老大奸臣。”

金圣叹的性格由此可见一斑,时人多认为金圣叹是一奇才,他的主要文学成就并不在创作方面,而是在文学批评这块。他对《水浒传》《西厢记》等书的评点堪称批评典范。

顺治十八年(1661年)初,顺治帝驾崩,根据礼制,皇帝死后,全国人民都要默哀。消息传到苏州,苏州巡抚朱国治立即组织各级政府设堂哭灵。苏州的文庙里设有灵堂,老百姓可以在这里哀悼。

对死人的怀念往往可以变成对活人的痛恨。

三月四日,金圣叹、倪用宾等人率领一百多儒生在文庙里哭灵,哭着哭着,大家跑偏了主题,开始咒骂县官任维初。金圣叹草拟了一份哀悼顺治皇帝的哭庙文,亲手击鼓,许多百姓前来观看。接着,这些读书人就跟大家说如果不弹劾贪赃枉法的任维初,大家以后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秀才们带着群众来到苏州府衙门口,江苏巡抚朱国治、按臣张凤起、道臣王纪等地方高官都在衙门里。秀才们跪着进衙门哭顺治,门外的群众有上千人,群众的情绪很强烈,都在高喊着“打倒知县”。朱国治担心群众发生暴动,很紧张,便让衙役逮捕带头的人。抓捕了十一人后,群众一哄而散。

事实上,哭庙案可以算作是奏销案的余波。朱国治来到江南后,不顾苏州许多地方出现灾荒,强行催逼钱粮,老百姓称他为“朱白地”,意思是他所到之处,都要被搜刮,只留下一片空白的土地。1661年,任维初出任吴县知县,他来了以后,秉承朱国治的风格,不惜用一切手段催逼钱粮,有一些人在他的大刑之下死去。

如果任维初是依法办事的话,最多只能让人痛骂一句:“太残忍,毫无人性”。关键是任维初并不是张汤那样的酷吏,他一边对老百姓用刑,一边将粮仓中的粮中饱私囊,然后又公然把这些粮食转卖给老百姓。正好,吴县的人民借着为顺治哭丧的机会,痛斥任维初。

朱国治歪曲事实,给皇帝上了一道疏,痛斥哭庙秀才的三大罪状:一、鸣钟击鼓,号哭抗粮,震惊了先帝的灵位;二、目无朝廷;三、擅写匿名揭帖,触犯了大清律令。

三月二十一日,清廷派出满洲官员郎叶尼到江宁会审。江宁会审一开始,朱国治又将同情和支持哭庙行动的书生顾予咸、程翼苍、朱嘉遇、薛尔长等九人也株连在内,程翼苍又供出了金圣叹和丁子伟。

奇怪的是,金圣叹被牵连后,突然就变成了案子的主犯,受到严刑拷打。案子审讯下来的结果是,哭庙中的十八个秀才被全部处斩。临刑之前,金圣叹一边喝酒一边笑道:“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

金圣叹是一个幽默的大师,据说在监狱里等着杀头的时候,他把狱卒叫来,说有要事相告。狱卒久仰金圣叹的大名,以为大师有什么天大的秘密要告诉自己,便拿起笔墨等着金圣叹写下来。金圣叹指着狱卒给他的饭菜说:“花生米与豆干同嚼,大有核桃之味。得此一技传矣,死而无憾也!”狱卒顿时觉得这位大师真的很幽默,这个狱卒想不到的是,金圣叹很有超前意识,这个秘方放到现代是可以制造一种新食品的。

传说金圣叹有两个儿子,小名梨儿和莲子,行刑之前,两个儿子望着即将诀别的父亲,泪流满面。金圣叹对他们说:“哭有何益,不如我给你们出个对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