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土豪分田地(第3/4页)

农民是没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现实的工作中,必须要正视农民的这种“层次”。1930年9月,周恩来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传达了共产国际关于土地问题的精神,指出,“土地国有问题,现在是要宣传,但不是现在已经就能实行土地国有”,“禁止土地买卖,目前是不需要的口号,这只是增加了农民的恐慌心理”。553

1931年2月,苏区中央局发出通告,明确提出农民参加土地革命的目的是“不仅要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主要的还要取得土地的所有权”。2月27日,毛泽东根据这一精神和自己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中央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的名义,给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写了一封信,要求各级政府发一布告,“说明过去分好了的田(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了的),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的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租借买卖,由他自主;田中出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吃不完的,任凭自由出卖。得了钱来供给零用,用不完的由他储蓄起来,或改田地,或经营商业。政府不得借词罚款,民众团体也不得勒捐。”5543月底至4月,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和闽西土地委员会扩大会议就分别发布文告和作出决议,正式向广大农民宣布了上述“土地归农民所有,任其出租买卖”的政策。

正是由于共产党土地政策的制定和开展,国共分裂后的中国共产党才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在那些交通不便,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迅速发展出13块革命根据地,分布于湖南、湖北、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河南、安徽、江苏、浙江、四川等十多个省,红军力量也迅速增加到7万人,连同地方革命武装达到10万人。

1937年国共合作之后,为了抗日统一战线大局,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减租减息,交租交息”的相对缓和的政策,在以减租减息降低农民负担的同时,也肯定了富农和地主的抗日要求,既获取了根据地农民的支持,又避免了激烈的阶层动荡。

1946年,解放战争正式打响。为了获得农民更坚定的支持,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再一次调整得相对激进。1947年9月13日,中国共产党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总共16条:第一条,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第二条,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第三条,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第四条,废除一切乡村中在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债务。

“翻身不忘共产党,幸福感谢毛主席”,因此而受益的广大贫苦百姓,如何能不拥护中国共产党?分到了土地的农民,为了保卫既得果实,踊跃参军或者积极支前,成了解放军取得战争胜利的强大后盾。正因为此,陈毅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小车推出来的!”毛泽东在1950年作的《不要四面出击》的讲话中也强调指出,“我们已经在北方约有一亿六千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要肯定这个伟大的成绩。我们的解放战争,主要就是靠这一亿六千万人民打胜的。有了土地改革这个胜利,才有了打倒蒋介石的胜利。”555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了。大家都记住了这个日子,感觉一夜之间,中国旧貌换新颜。事实上,这仅是一个具有仪式象征意义的日子。大家知道,一个社会的改变靠的不是仪式,而主要是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改变,而它们却不是通过一个仪式就可以解决的。

在新中国成立前,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已经完成了土改,但在华东、华南、西南等广大新解放区,农民的土地愿望还没有实现,而这涉及到大约3.1亿人口556。为巩固新生政权,满足农民强烈的土地要求,中国共产党从1950年开始,在新解放区继续实施土地改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