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堕落的八旗(第2/3页)

伴随着八旗的贵族化,就是他们生活上的不断腐化倾向:在衣着上“竞尚鲜华,多用绸缎,以穿著不及他人为耻”52;在饮食上,“往往耽于口腹,饷银一经入手,不为度日之计,辄先市酒肉,以供醉饱,不旋踵而赀用业已告竭”53;在训练上,八旗兵每逢上操、应差大都是雇人顶替,即使是在皇帝和大臣都要出席的玉泉山阅兵大典上,他们也是由仆人携带着兵器,骑马乘车赶赴演武场。

而且,八旗的腐化,不仅仅表现为八旗兵的腐化,更多的是表现在八旗子弟的腐化。虽然入关之后,八旗兵数量不断增加并且还添加了“养育兵”54,但仍然跟不上八旗人口的增长。由于法律制度规定八旗不工、不农、不商,所以八旗子弟也总以此三业为耻,导致大量无兵籍八旗子弟宁可闲散终日,无所事事,以养鸟逛街、唱曲听戏打发时光。

入关之后的八旗兵,由农村进入城市,在繁华的市井生活中长大的年轻旗人自幼就无法接受艰苦环境的磨炼,纨绔做派自然形成,朝廷发放的月饷经常被拿去赌博,出入烟馆吸食鸦片,有的甚至人还未到家饷银就全部花光。老舍说:“我们创造了一种独具风格的生活方式: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生命就这么浮沉在有讲究的一汪死水里。”

八旗子弟形象

个别八旗生活腐化,不是问题,问题严重的是,这种腐化的生活日益扩大,而且不腐化就没法生活下去,而最要命的是这种腐化的生活必须来自政府的财力支持。

几百万张嗷嗷待哺的巨嘴,对于无论多么有钱的政府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财政负担。

如何解决这一财政负担?这是让清政府头痛的问题。

为了解决旗兵的生计,缓解驻防八旗的财政困难,清政府发给各驻防部队一笔“生息银”,由将军、都统、副都统负责管理。所谓管理,也就是以此为本,经商获利。这笔钱大多被投资了相对保险的项目,譬如开设当辅、发放贷款、买田租佃等等。而所获盈利也大都用于补贴旗兵及家属生活,或是用来支付官兵的出差费用,有明显的福利救济和办公经费补贴性质。因此,这种经商活动是受到清廷支持的。

但这种既合理又合法的行为开了清代军队经商的先例,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清廷和各级将领始料不及的。

与军事训练不同,经商培养的是日益增长的物质欲望。然而有限的“生息银”不可能满足军队日益膨胀的需要,于是动用军费和军用财产从事商业活动以获取经济利益不可避免。1682年,广州将军便开始出租远离驻地的分散房屋,到1764年,出租范围扩大到驻地内的房屋、土地、鱼池、荒地乃至厕所。

除军用财产外,更可以从事商业活动的是军用设备。清中期以后,随着经商活动愈演愈烈,清军将领往往借平时巡防或军队调动的机会,动用战船、车辆运载货物,或从商人那里获取运价脚费,或自己直接售货得利。据鸦片战争时期任福建汀漳龙道的张集馨记载:“漳郡城外有军功厂,每月派道督造战船一只,以为驾驶巡缉之用。其实水师将船领去,或赁与商贾贩货运米,或赁与过台往来差使;偶然出洋,亦不过寄碇海滨而已,从无缉获洋盗多起之事。”55

军队商业活动的泛滥,直接导致了军队最致命的问题——战斗力的丧失。

一方面,当军队从上到下都开始把心思用在做生意上,为谋生或发财而忙碌的时候,很少有人会把心思用在练功习武上,导致军事训练形同虚设。清朝建立以后,逐渐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军事训练制度,但因承平日久,这些制度实际上并无人认真执行,平日规定的每月练习步射、骑射,每年合操、考试大都草草了事,有的将领还肆意篡改条例,减少训练次数,减轻训练强度。如乾隆年间广州驻防八旗的火炮训练时间就由每年四周减为两周,射击训练的次数由十次减为五次。有的驻防八旗部队,甚至因操场被出租赚钱,干脆取消了火枪和火炮的射击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