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1] 美国人是怎样用个人利益的正确理解原则与个人主义进行斗争的[2](第4/5页)

对人们来说,具备这样的观念同具备知识水平是同样必要的,因为只有知识才能让人们产生对行善的兴趣。

文明开化的国家之中的人民的道德准则可以证明这一点。

政治结果就是,民主国家的立法者们必须尽力让人们具有这样的精神。民主中的宗教显得尤为重要;在没有更好的替代的时候,哪怕是教条主义和并不那么合理的宗教也是非常必要的。哪怕条件再恶劣,也要让人们的精神得到升华。

在不同的利益学说中间还需要做出区别。

有一种学说是这样构成的,人们必须让他人的利益屈服在自己的利益之前,并且只接受后者是非常自然和合理的。这是一种本能的、天生的利己主义,并不能称之为一种学说。

[边上的空白处写着:利益的学说可以教会人们怎样生存,而不是怎样消逝。利益的学说一定不能同“有益”的学说混淆了。利益学说只是包含在后者之中,但是只是后者的一部分。]

还有另一种利益学说是这样构成的,人们必须相信,获得快乐的最好的方式就是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并做一个优秀的、诚实的人等,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利益的正确理解需要人们经常对自己的利益做出奉献,或者是在任何方面都以自己的利益出发,而你必须时常忽略细节。

这也是一种有着自己价值的理论学说。

[边上空白处写着:对实现真善美的巨大热情。这些相似的感情是同源的,都同样稀少,但是却能造就具有学识、文学功底和美德的伟大之人。]

最后,还有一种更为纯洁、高尚,没有那么多物质气息的学说,这个学说的依据理论就是:行为的基础是责任。人是通过自己的智慧来洞悉神学的思想的。他能清楚看到上帝的意图,那就是建立秩序,便尽可能地将自己与上帝的这种伟大计划联系在了一起。于是他在自己卑微的活动圈子中尽可能地与之保持一致,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达到自己的命运终点,以服从上帝对他的安排。但在这之中仍然存在着个人的利益,因为在这种观点之下,和对更好的世界的向往之中,是有着一种骄傲和私密的享乐的;但是这种利益非常之微小,非常之隐秘,当然也是非常之合理的。

积极的宗教将会将这种利益变得更加明显;它们会将这种情感变得更强,更被大众所接收。它们还广泛地将这两种事物以一种精明的方式混合在一起,这将会更促进实际情况。比如,基督教义就告诉人们在上帝的爱之下行善,以获得永生。

因此基督教在一方面很好地理解了利益学说;在另一方面也对我之后所谈到的学说,关于神爱世人的学说进行了发展。总的来说,宗教在正确理解的利益学说面前有着崇高的优越性是因为它将利益放到了另一个世界中,并将我们从人类和物质利益的泥潭中拉了出来。

利益的正确理解可以让人变得诚实。

但是只有上帝对人类的爱才可以让人们变得善良。一个教会人们如何生存,另一个教会人们如何凋零,一个人一心求死的话,你是无法让他活得长活得好的。

为什么贵族国家的人民相对于民族国家的人民来说更倾向于后者而不是前者呢?

一个有着物质快乐而不对其进行思考的阶级,它有着思考的能力但是却不会被工作的烦恼和获得的烦恼占据思维。而另一个即便通过努力工作也很难得到物质快乐的阶级则会很自然地倾向于非物质的世界。

而相反的,在民主国家中,每个人都有足够的物质享乐,有着获得更多物质享乐的欲望和足够多的实现的机会,他们便会将思想集中在物质享乐的追求之上,或者至少集中在这个充满物质的世界中。

还有另一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