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美国的出版自由(第2/6页)

在一个完全被人民主权原则统治的国家中,出版检查制度不仅危险,而且非常荒谬。[7]

当你赋予每个公民管理国家的权利时,你就必须承认他有能力对困扰同时代的人的不同见解进行抉择,对能够指导他的各种事实和知识进行鉴别。

因此,人民主权和出版自由是两件密切相关的事。而出版检查制度与普选制度则是两件互相矛盾的事,并且无法在同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中长期共存。生活在美国境内的1 200万人之中,至今还没有一个人敢于提出限制出版自由。

当我抵达美国之时,我看到的第一份报纸载有下面这篇文章,我把它忠实地翻译于下:

在整个事件中,杰克逊[总统]的语气和语言,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暴君一心想要维护自己的权力时的语气和语言。野心是他的罪恶,他也将因此而受到惩罚。阴谋是他所长,但阴谋也将影响他,令他感到彻底的沮丧和惶惑。他已经成为一个不顾一切的政治暴徒,但他的报应就在眼前;他必须被迫交出他所赢得的手中的东西,扔掉他的假骰子,寻找隐居之所,并在那里辱骂和诅咒他的愚蠢,因为悔改不是他的内心能够获得的美德(《文森斯公报》)。

在法国,许多人认为我们国家的报刊暴力源于社会状态的不稳定,源于我们的政治激情和随之而来的不安。因此,他们一直在等待社会恢复安宁,报刊也将会随之而变得平静。至于我,我很乐意将报刊对我国造成的巨大影响归因于上述原因,但我并不认为这些原因对报刊的语言造成了很大影响。在我看来,不管在什么环境中,期刊报社都应该保存特性和激情。美国目前所发生的一切就证明了我的观点。

现在,美国可能是世界上拥有革命萌芽最少的国家。但尽管如此,美国的报刊与法国的一样具有破坏性倾向,而相同的暴力却具有不同的激起人民发怒的原因。[≠大多数情况下,它助长了仇恨和忌妒;它谈论得更多的是激情而非真理;它既传播谎言又传播真相,并使它们混合在一起。≠]在美国,就像在法国那样,报刊是一种奇特的力量,是善与恶的奇怪混合物;没有它自由不复存在,而有了它秩序才能够继续维持。[8]

应当指出的是,美国报刊的力量不如我们法国的强大。但在美国,没有什么比惩治报刊的司法程序更为罕见。原因很简单:美国人在接受人民主权原则的同时认真地将其加以应用。他们从未想过用每天都在改变的元素创建出永远存在的制度。因此,只要你不以暴力抗法,攻击现行法律不算犯罪行为。

此外,他们认为法院无力约束报刊,因为人类语言的灵活性总能躲过司法分析,这种性质的犯罪在某种程度上几乎都能从企图抓住它们的手中溜走。他们认为为了能够对报刊产生有效的作用,就需要一个不仅致力于维护现有秩序而且能够摆脱周围舆论的影响的法庭,这个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对外公开,在宣判时无须阐明判决理由,惩处意图甚于惩处语言。不管是谁有权创建和维持这样的法庭,追诉出版自由只会浪费他的时间;因为他将是社会自身的专制主人,能够在同一时间铲除作家及其作品。因此,在出版问题上,屈从与许可之间不存在真正的折中办法。为了获取出版自由带来的不可估量的好处,你必须知道如何屈从于它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痛苦。既想得到好处又想逃避痛苦,往往是蛊惑患病的国家的幻想之一。当这些国家疲于争斗且精疲力竭的时候,它们会寻求使敌对的意见和相反的原则在同一时间在同一片土地上共存的方法。

美国报刊拥有的权力很小是由于几个原因,这里列出主要原因:

写作自由同其他自由一样,越是陌生就越令人感到害怕。对于一个从未听到他人在自己面前谈论国家大事的民族而言,它完全相信最初出现的受欢迎的演说家。在英裔美国人中,写作自由在殖民地创建之初就已存在。此外,尽管报刊知道如何煽动人们的激情,但其不能自行创造激情。[培养出版自由并使其长期存在于人类意志之中的是政治激情。]现在,在美国,政治生活是活跃、多变甚至动荡的,但它很少被深远的激情所打乱;当物质利益尚未处于危险境地,这种激情也很少出现,更何况在美国这种利益是很容易得到繁荣的。为了分辨英裔美国人和我们法国人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的差异,我认为仅需看看两国的报纸。在法国,商业广告仅占据非常有限的版面,甚至连新闻也不是很多,一份报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讨论政治问题的版面。在美国,当你看一份大报时,映入眼帘的有四分之三都是广告,其余的通常是政治新闻或简短的故事;只有偶尔,你才能在不起眼的角落中看到我们法国报刊每天为读者登载的热烈讨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