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高欢本事(第4/7页)

八人来自四个不同的民族,汉人、匈奴人、羯人和鲜卑人,而且在漠南住了不止一辈,他们都认为自己是鲜卑人。

公子哥们凑一块,整天喝酒吃肉、飞鹰走狗、打猎游玩,没什么正经事干。高欢不把家里钱当回事,史书说他轻财重士。不舍得花钱做不成大哥,更做不了英雄。高欢人生第一桶金来自于娄昭君。一般说来,花老婆钱的人吝啬。高欢花得不手软,大把大把地花。

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弟兄们名义上捧着高欢,实际心中不以为然,直到一件颇为神秘的事件发生。

起因是刘贵得到一只珍贵的白鹰,那是只矫健的猎鹰。哥几个出动,在大草原上纵马飞驰,射鹿逐兔。

白鹰发现一只红兔,自天空俯冲而下。红兔闪转腾挪,窜到一处沼泽旁的茅屋里,白鹰也冲到。红兔眼见撞到屋上,从门里跳出一条恶狗来,连兔带鹰一块咬死。高欢勃然大怒,抽出鸣镝,弯弓射去,倒霉狗当场毙命。

屋里人不干啦,两个棒小伙子揪住高欢的衣服让他赔狗。一位双目失明的老太太颤颤巍巍出来,拎着拐杖呵斥俩儿子:“你们怎么敢冒犯贵人!”

狗不让赔了,取瓮中酒、烹羊接待贵客。老太太挺能吹,说自己会相人,哆哆嗦嗦把众人挨个摸了一遍,赞叹道:“都是贵相呐!”然后指了指高欢说:“不过,你们的事业成功与否全靠这位。”又点评一句:“司马子如必居高位,贾显智不得善终!”

众人寻思,贾显智的父亲官居沃野镇长史,哥哥乃薄骨律镇的将军,在座的人物均比贺六浑强。一个穷小子娶了门好媳妇就能喷云吐雾了。迷信最能蛊惑人心,心理影响,虽说半信半疑,众人此后对高欢比较敬重。

批八字、相面有它神秘之处,否则岂有那么大的生命力。自然界有规律,人生也有规律,譬如行星通过特定的运行轨道自转围绕太阳运行。

“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这是周易告诉我们的最简单道理。人生必须像星球般自转,不自转会脱离特定轨道坠入宇宙之间,成为陨石毫无作用。不过要想预测规律,必须遇到深谙此道之人。打板算卦的多了去,让人骗些钱财只能自认倒霉。

老太太无疑是此中高手。贾显智出道最早,日后在尔朱荣、北魏皇帝元修和高欢之间见风使舵,最终背叛高欢,做了八兄弟的叛徒遭唾弃横死。司马子如则成为东魏国的总理、“四贵”之一、北齐的太尉。

司马子如是《魏书》作者魏收的伯乐,他讲的故事,魏收势必洗耳恭听。但是,故事不是司马子如编出来的,参与此事的人很多。后面那一段,明摆着是几位奉承高欢的。吃完饭,众人走出数里之外,又回去看了一下,那地方根本没人住。噢,原来老太太是神仙啊!没事回去干什么呀,想再蹭一顿?

散财

天下不乏伯乐,怀朔镇将段长欣赏高欢,对他说:“君有济世之才,终不会无所作为!”任命他为函使,函使就是传递官府信件的官差,如果你认为只是个邮递员就错了。高欢堂堂一队长,正营级,怎么可能当邮差啊!

北魏时代不像当今社会,通信这么发达,那个时候没有手机电话,地区闭塞,好多人一辈子走不出自个一亩三分地。传递官府机密函件不是随便哪个人可以做的,何况六镇是帝国的军事重镇。函使来往于朝廷与镇府之间,能够接触到京城的达官显贵,了解首都政治、军事、经济的动向,所以说,函使的官职不会比队主小。

高欢做函使干了六年,风里来雨里去十分辛苦。洛阳负责接收函件的令史麻祥觉得他挺不容易,有一次赐肉吃。

高欢吃饭有个特点,不喜欢站着吃,四平八坐。麻祥不高兴,心想我这么大一官,恩典你吃肉,你不毕恭毕敬、千恩万谢,屁股往那一拍就开吃,什么德行。麻祥变了脸,喝令手下狠揍这个没大没小、不懂规矩的邮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