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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开了衣柜,漆木柜门上,描着古色古香的中国画。柜子里,放着几件衣服。在他昨天上楼之前,这些衣服已经被收拾妥当,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这里了。这一小堆衣服,看起来少得可怜。在家乡的时候,这些衣服是他的骄傲,不,应该说,是他赖以生存的本钱。这些衣服是他的徽章,是他的制服,显示着他受过教育的身份,显示着他在欧洲古典音乐上的教养。穿上这些衣服,他就进入了一个角色,那是他为之奋斗至今才获得的角色。而现在,正是这个角色,让他远渡重洋,来到了这里。他打好领带,穿上那件袖口有点磨损了的旧西装,一粒一粒地系上纽扣,仿佛是要去参加一场葬礼。没错,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要去赶赴一场葬礼。

下了楼,他走向厨房。厨房里,摆着一张圆桌,几个用人围坐在一起吃饭。一见到他,他们马上把他引进了餐厅。在那里,他看到餐桌都已经布置好了,属于他一个人的餐桌。白色缎子桌布、高雅的瓷器、锃亮的刀叉,这一切,只是因为他是乐队领班。陈妈急匆匆地给他端上了白粥、几碟小菜、一盘涂了黄油的面包,还有鸡蛋—— 够六个人吃的鸡蛋。看着这些食物,他感到一阵饥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肚子填饱后,他的动作慢了下来,这时,华叔从厨房出来,走到了他面前。

“先生,您的衣服,是下等人穿的。”他挤出了一句。

“可不是吗。”托马斯耸了耸肩以示回应。他手里拿着银勺子,一口一口地舀着粥喝着。这是货真价实的银器,拿在手里,有液体一般的分量。以前,他也见过银器,当然见过,那是在那些富豪的家里。流光溢彩的派对上,银器在餐桌上闪动着诱人的光泽,而他,在一旁为宾主弹奏助兴。至于拿着银制刀叉吃东西,这还是第一次。如果妈妈还活着,她会为他骄傲的。妈妈把他们小小的家变成了一座孤岛,一座在贫困中依然讲究地生活着的孤岛。妈妈用缀着流苏的灯罩,用亲手缝制的布艺,还有,用每个晚上流淌在客厅里的奏鸣曲,固执地把生活变得精致。她在教堂里演奏管风琴,上钢琴课,以贴补家用。他和妈妈都努力着,维护着这份精致,直到她生了病。

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妈妈生病的消息传开后,朋友们都来看望她。他们神情严肃,衣饰一丝不苟,戴上了自己最华贵的帽子和手套。换作妈妈她自己,如果是去看望重病中的朋友,她也会这样隆重地打扮的。外婆那边的表亲也来了,这些表兄弟姐妹住在伊斯顿,那是在切萨皮克的另一边。托马斯已经好几年没见到他们了,上一次见面时,他还是个小男孩。那一次,他是跟着妈妈去的。外婆家的外面,有一小片林地,草木丛生,蚊子飞舞,他和妈妈自己动手清理了林子。他们住在一栋小楼里,那是一栋砖砌的小楼,两层楼,上下层各有两个房间。现在,看到表亲们突然都变成大人了,他吃了一惊,其实,他自己也长大了。他和他们握手,无声地拥抱,然后,让他们到屋子里,和妈妈说会儿话。他们回忆起那个夏天,他和妈妈坐着大巴,大巴的车身上涂得色彩斑斓,他们一路向北,到达了特拉华,然后折返来到东海岸去看望表亲们。早上,妈妈在厨房里做早餐,烤箱里烤着苹果派,厨房里洋溢着焦糖和月桂混合的香味。他在林子里玩,捡了很多枯树枝,搭建堡垒,早上还不是很热。到了下午,暑气逼进了林子,妈妈和外婆都坐在安了纱窗的门廊上,在微风中聊着天,消磨着长长的夏日午后。外婆是妈妈的钢琴老师,就像妈妈是他的钢琴老师。日子好像桥下的流水,潺潺向前,一战来了又走了,带走了二十年代。现在,他和他的表亲们都长大成人了,而妈妈正弥留在病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