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第3/3页)

在任何情况之下,你们都不能露出面孔。你们若到外面,必须用布卡把脸蒙起来。否则的话,你们将会被毒打。

禁止使用化妆品。

禁止佩戴珠宝。

你们不得穿迷人的衣服。

如果没人跟你们说话,你们不得说话。

你们不得和男人对视。

你们不得在公众场合发笑。否则的话,你们将会挨打。

你们不得涂指甲。否则的话,你们会失去一根手指。

禁止女孩上学。所有的女子学校将会很快被关闭。

禁止所有的女人工作。

如果你们通奸被发现,将会被石头投掷至死。

听着,听好了。要服从。真主伟大。

拉希德关掉了收音机。他们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吃晚饭,这时距离他们看见纳吉布拉的尸体悬挂在绳子上还不到一个星期。

“他们不能强迫一半的人口待在家里什么也不干。”莱拉说。

“为什么不可以?”拉希德说。这一次,玛丽雅姆倒是同意他的观点。实际上,他不就是这么对待她和莱拉的吗?莱拉肯定也明白这一点的。

“这里又不是农村。这里是喀布尔!这里的女人过去当律师、当医生,在政府部门上班……”

拉希德不屑地笑起来。“瞧你说的,果然是一个上过大学的书呆子所生的傲慢女儿。你真是一个城里人,真是一个塔吉克人。你以为这些观念是塔利班新发明的啊?你有没有离开你在喀布尔的宝贝小窝,到外面去生活过,我的姑娘?你有没有去过南部、东部,去分布着各个部落的巴基斯坦边境,去看看真正的阿富汗人?没有吧?我去过。我可以告诉你,在这个国家,有很多地方的生活方式就是这样的,或者差不多。我不说你肯定不知道。”

“我拒绝相信,”莱拉说,“他们不是认真的。”

“我看塔利班对付纳吉布拉的方式挺认真的,”拉希德说,“你觉得呢?”

“他是叛国贼!他当过秘密警察的头头。”

拉希德笑了起来。

玛丽雅姆从他的笑声中听到了答案:在塔利班的党羽眼中,和女人比起来,曾经统率神憎鬼厌的阿富汗情报局的纳吉布拉应该受的惩处只多了那么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