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第2/3页)

那天晚些时候,玛丽雅姆和拉希德、莱拉、阿兹莎一起,来到了普什图广场,第一次看到了塔利班。那儿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玛丽雅姆看见有的人伸直了脖子,有的人拥挤地围着广场中央的蓝色喷泉,有的人站在它干涸的泉台上。他们来到广场的末端,在原来那家开伯尔餐厅附近占了个地方,试图看个究竟。

拉希德利用他的身材推开旁观者,从他们之间走过去,领着她们来到一个正在拿着扩音器讲话的人前面。

阿兹莎一看,发出一声惊叫,把脸埋在玛丽雅姆的布卡之中。

拿着扩音器讲话那人是个下巴留着胡子的青年男子,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袍。他站在临时搭起来的脚手架上。他的另外那只手提着火箭炮,两个血淋淋的男人被绳子吊在交通灯柱上。他们的衣服被撕碎了。他们肿胀的脸变成青紫色的。

“我认识他,”玛丽雅姆说,“左边那个。”

玛丽雅姆前面有个年轻的女人转过身来,说那人是纳吉布拉。另外一个人是他的弟弟。玛丽雅姆还记得在苏联统治那些年,纳吉布拉那张留着小胡子的胖脸在宣传板和商店临街橱窗上微笑着。

后来,她听说纳吉布拉本来在达鲁拉曼宫殿附近的联合国办公楼中避难,但被塔利班拖了出来。他们折磨了他好几个小时,然后把他的双腿绑在一辆卡车后面,拖着他已经呜呼哀哉的身体穿过大街小巷。

“他杀害了很多、很多穆斯林!”那个年轻的塔利班通过扩音器大喊。他说的是带普什图口音的法尔西语,然后又用普什图语说了一遍。他停了下来,用他的武器指着两具尸体。“他的罪行每个人都知道。他是叛国贼。这就是我们对付那些冒犯了伊斯兰教法的叛徒的方式!”

拉希德咧嘴而笑。

在玛丽雅姆怀里,阿兹莎放声大哭起来。

接下来那一天,大量的卡车涌进了喀布尔。在卡尔卡纳区、沙里诺区、卡德帕湾区、瓦兹尔·阿克巴·汗区和塔伊玛尼区,红色的丰田卡车在各条马路蜿蜒前进。留着大胡子的男人穿着黑色的长袍,拿着武器,坐在它们的车斗里面。每一辆车都有一个大喇叭,轮流用法尔西语和普什图语播放通知。各座清真寺顶端的大喇叭,还有那个如今叫做伊斯兰教法之声的广播电台也在反复播放一段同样的宣言。这段话还被写成传单,丢进各条街道。玛丽雅姆在院子里发现了一张。

我们的祖国现在改称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下面是我们将要颁布、你们将要服从的法律:

所有的市民必须每天祷告五次。如果你们在祷告时间做其他事情,而且被人发现的话,你们将会挨打。

所有的男人必须留起大胡子。正确的长度是下巴之下最少一个拳头那么长。如果不遵从这条规定,你们将会挨打。

所有的男孩必须穿长袍。一年级到六年级的男孩将会穿黑色长袍,六年级以上的穿白色长袍。所有的男孩都必须穿伊斯兰教的服饰。衬衣的领口必须扣上纽扣。

禁止唱歌。

禁止跳舞。

禁止打牌、下棋、赌博和放风筝。

禁止写书、看电影和画画。

如果你们养鹦鹉,你们将会挨打。你们的鸟将会被杀死。

如果你们盗窃,你们的手掌将会被切掉。如果你们再偷,你们的脚将会被切掉。

如果你们不是穆斯林,别在任何穆斯林能看到的地方做礼拜;否则,你们将会挨打,并被关进监狱。如果你们被人发现正在拉拢一个穆斯林改信你的宗教,你们将会被处决。

女人请注意。

你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待在家里。女人在马路上瞎逛是不合礼节的。如果你们要到外面去,必须有男性的亲戚陪同。如果你们被人发现私自上街,你们将会挨打,并且被押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