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第3/4页)

福莱特在刻画人物上有一特色,即把他们的出身、经历等等,都作出了清楚的交代,从而为他们的思想及行为提供了可靠的心理依据。如以擅长抓住对方弱点为己所用的狡诈的菲利蒙就曾自白:“我们出身贫苦的人只能使点手腕来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

贯穿全书的三派势力之间种种争斗的事实证明,王桥这样一个七千人的城镇毕竟已经超过二百户拥有马拉大车,要想阻挡其发展是不可能的,尽管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多么不屈不挠的斗争和坚忍不拔的努力。作家把目光聚焦在王桥这样一座英格兰的镇子,却以点带面,形象地图解了欧洲中世纪的的社会发展历程。

应该说,福莱特是个讲故事的能手,在这方面丝毫不比大仲马逊色,却比那位法国前辈更尊重真实的历史。书中牵连着主人公命运的一次次冲突,往往是功败垂成,进而又柳暗花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令人难以释卷。而且作家也确实具备驾驭场面的能力,大至克雷西战役(史载,该战役为英法百年战争中的著名一战,是英军取得的为数不多的胜仗之一),小到梅尔辛发明的可以转动的吊车,无一不描写得绘声绘色,具体而微,令读者如身临其境,由此可见作家在积累素材上所下的功夫——比起那些把自己封闭在象牙之塔内,只知一味发泄自己内心感受的“纯文学”作家,不是要辛苦许多么?作为一部长达八九十万字的长篇巨著,本书的结构十分严谨,凡重大事件,前面必有似是轻描淡写的铺垫,之后也有郑重其事的交代。将大教堂的窃贼活活剥皮以儆他人一节,看似残忍,实则为后来戈德温和菲利蒙的盗窃行为埋下了伏笔,并进行了反讽。尤其突出的是,作者坚持客观叙述,各种场面都由书中当事人或旁观者的视角述说,既生动亲切,又避免了作者亲自出马的唐突和可能造成的主观倾向。甚至还有“他觉得自己分身了,仿佛他在从屋角盯着自己看”这样相当现代的叙事手法。至于戈德温违反教规所豢养的宠物——那只白尾尖的黑猫,取名“大主教”,更是兼有象征和讽刺的意味。

此外,本书作为“知识的文学”,还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欧洲中世纪生活(人们的衣、食、住、行)的可靠资讯,如修道院内部的常规,宗教迷信的愚昧,家族对城镇的统治势力——王桥镇的埃德蒙家族的几位成员先后出任当地领主即修道院的副院长及教区公会的会长即市政参议一职,使我们得窥同时代的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之一斑,以职业或出生地或体貌特征(朗费罗即“长人”之意)指代某人——后来便发展为姓氏,如此等等,确实比任何历史教科书都要来得生动细腻。

诚然,历史小说不是也不可能等同于历史课本。首先,作家必不可免地要以现代人,至少是他本人的理念来审视历史。福莱特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认识和阐释那一时期的历史,但是并没有阉割和歪曲历史,无疑是正确的。其次,撰写历史题材的小说,一定都有借古讽今(讽喻而非讽刺)的动机和目的。请看,书中的那些人物,我们是否有似曾相识之感呢?书中的那些事件,如果抽象成真与伪、善与恶、美与丑、进步与落后、正派与阴险之间的斗争,不是时时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吗?而最重要的,是作者对人性的挖掘——这正是一部文学作品有无长久生命力的所在。固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必然会发生某些变化,但人性中的那些美好和丑陋的东西,却是“秉性难移”的,无非是以不同的形态表现出来而已。福莱特按照弗洛伊德心理学的观点,抓住人们求生存(图发展)和情与性的本能,以鲜明的爱憎歌颂了人性之美,鞭笞了人性之丑,并为书末设下了类似“大团圆”的顺乎人心的结局。对于身处弱势群体而又是社会前进动力的普通百姓,无疑具有鼓舞作用。就此而论,本书也无愧于“力量的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