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玉座珠帘 第三六章(第2/12页)

开是法国领事狄隆,照会天津海关道,说明案情,要求“设法拘留”李光昭,理由是怕他逃走。孙士达很帮李光昭的忙,不但拒绝法领事的要求,而且将李光昭所送的“底单”抄了一份,随着复照一起送达,希望“公平成交”。

狄隆办事,不象美国领事署那样和平,立刻提出一件措词强硬的照会,说是“此案本拟秉公会审,兹关道据李光昭一面之词,胸有成见,只可另行控办。”孙士达还在回护李光昭,据理辩驳,但总督衙门的洋务文案,知道了这件事,颇生忧虑,因为照狄隆的照会来看,是预备向总理衙门提出交涉。是非曲直,姑且不论,为了一个商人,万把两银子货款的地方事件,搞成两国政府之间的纠纷,这办的是什么洋务?

因此,总督衙门通知孙士达,不必打笔墨官司,约集法国领事会商,和平了结。孙士达遵照命令,带着译员与法国领事署的代表,面对面坐下来谈判。无奈双方各执一词,一面说木料尺寸短小,一面说木料尺寸与合同所订相符,但合同在福州,一时无从摊开在桌子上公评,就无论如何也谈不出一个结果了。

这些情形皇帝都还不知道。李鸿章虽对李光昭异常不满,但其中关碍着“钦命”和内务府的人,能够让他付了价款,运木进京,是为上策,所以对孙士达回护李光昭,亦就听他去办,能将真相瞒得一天是一天。这样到了七月初,终于不能再瞒了。

不能瞒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李光昭的行径,虽还未上达天听,却已成了宫廷以外的一件大新闻。由此又引起修园的奏谏,除了两江总督李宗羲明请停园工,暗劝绝微行的一疏以外,南书房翰林李文田,还为此跟宝鋆起了言语冲突。

李文田原来放了江西学政,三年任满,本来要“告终养”,回广东顺德原籍侍奉老母,就因为京里有大兴土木之举,特地入京复命,仍旧派在南书房行走。有一天遇见宝鋆,李文田责备他不能及时匡救,宝鋆从那方面来说,都是李文田的前辈,受此指责,脸上自然挂不住,便这样答道:“你在南书房,亦可以讲话。何必责备军机?”

“对!”李文田也顶了过去:“此来正是如此,无劳相勉!”

这样不欢而散以后,李文田第二天就上了一道奏折,以彗星的“天灾”,说到“人害”,对内务府以及近臣太监,有极严厉的攻击,引《大学》中的话,“聚敛之臣,不如盗臣”,指“左右近习与夫内务府大小臣工,皆聚敛之臣而盗臣者也”;说“皇上以天下为家,今欲削皇上之家,以肥其家”;其“自为之计,于皇上何益?”

这样引经据典写下来,结论自然是归于请停园工。皇帝看了,学明神宗的办法,既不接纳,亦不加罪,将原折丢开了事。李文田却还师法古人“焚谏草”之义,有人问到,只说“折底烧掉了”。但同在南书房的潘祖荫是知道的,由他传了出去,颇有人见贤思齐,预备跟着上折,犯颜直谏。京中的清议,李鸿章非常注意,知道了这种情形,认为拿李光昭一案掀出来,可为桴鼓之应,大家合力做一篇热闹文章,说不定能把皇帝和慈禧太后的兴致硬压了下去。

再有一个原因是,新任通永道英良请训出京时,皇帝面谕,转知李鸿章将李光昭所报效的木植,赶紧启运进京。当初奉旨验收,因为李光昭未付货价,验无从验,收无从收,成为悬案,此时奉旨催促,如果再无一个了结,如何说得过去?

因此,李鸿章便嘱咐文案,办了一个相当详细的奏折,将李光昭与洋商的纠纷,及与美、法领事署交涉的经过,撮要叙明,加上这么一段议论:“李光昭在内务府呈称,购运洋木报效值银三十万两,木价即浮开太多,银两亦分毫未付,所谓报效者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