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中)(第4/12页)

或谓:"然则先降之三千余人,包括其嗣子泽润、亲子泽洪、养子可法在内,又将如何?"我的答复是:祖大寿知道太宗不会因他的归明而杀此三千余人;果真屠杀,亦符大寿之愿,其部下终不为清所用。

《清史列传》本传又载:

十一月庚午朔,谕诸贝勒曰:"朕思与其留大寿于我国,不如纵入锦州,令其献城,为我效力。即彼叛而不来,亦非我意料不及而误遣也。彼一身耳,叛亦听之。若不纵之使往,倘明国(朝)别令人据守锦州,则事难图矣。自今纵还大寿一人,而携其子侄及诸将士以归,厚加恩养,再图进取,庶几有益。"

此真是看得透,做得出。太宗与崇祯在位同为十七年,何以此胜彼败?最大的原因即在太宗真能知己知彼;而崇祯则既不知彼,亦昧于自知。本传续记:

乃遣人传谕,询大寿曰:"今令尔至锦州,以何计入城?既入城,又以何策成事?"大寿对曰:"我但云昨夜溃出,逃避入山,今徒步而来。锦州军民,俱我所属,未有不信者。如闻炮则知我已入城,再闻炮,则事已成,上可以兵来矣。"遂以其从子泽远及厮养卒二十余自随。既渡小凌河,舍骑徒行,遇锦州探卒,偕入城。越三日遣人至大凌河语其所属诸将曰:"锦州兵甚众,将从密图之。尔诸将家属,已潜使人赡养,后会有期。倘有衷言,即遣人来,无妨也。"于是上将旋师,赐敕大寿,令毋忘前约。大寿复遣人赍奏至,言:"期约之事,常识于心,因众意怀疑,难以骤举。望皇上矜恤归顺士卒,善加抚养。众心既服,大事易成。至我子侄,尤望垂盼。"上命毁大凌河城,携大寿从子泽洪等及诸将以还,优赉田宅服物器用。降兵万余,咸分隶安业。

祖大寿初回锦州时,只言突围而出,但副将参将等高级将官投清,这件事是瞒不过的,辽东巡抚邱禾嘉密疏上闻。崇祯当然要杀祖大寿,却不敢明正典刑,一面命邱禾嘉加以羁縻;一面如清太宗之于阿敏,行一条借刀杀人之计。《清史列传》本传:

唯以蒙古将桑噶尔寨等赴援不力,战败先遁,密令大寿歼之。事泄,桑噶尔寨率众蒙古,环甲三昼夜,欲执大寿来归本(清)朝。大寿慰之曰:"我视尔如兄弟,尔安得若此?"桑噶尔寨曰:"闻欲尽杀我等,图自救耳。"大寿曰:"杀我自必及尔;杀尔自必及我。"共之盟誓而定。

按:在辽东明军,杂有甚多蒙古部队,此即王象乾所优为的"行款",而在兵部夸张为"以虏制夷"的战略。观上引之文,情形是很明显的:祖大寿只带"从子泽远及厮卒二十余"回锦州,何能歼灭桑噶尔寨所率的"众蒙古"?又"事泄"者,当然是邱禾嘉依照指示,故意"放风"。祖大寿谓桑,"杀尔自必及我",则是已知为借刀杀人之计,为桑揭穿底蕴,自然相安无事。此一段记叙中有隐笔。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本传又记:

敕使自京师召之者三,大寿语锦州将士曰:"我虽竭力为国,其如不信我何?"终弗往。

有袁崇焕平台被缚前车之鉴,祖大寿何能上当?但从此数语中,可以推知祖大寿当时的心迹:第一,力竭投降,并非本心,仍旧希望能为明守边,甚至牺牲在满洲的亲属亦所不惜;第二,由"其如不信我何"这句牢骚,可知其寒心,素志固犹未改,但可知其已无殉国之心。

此后三年,清太宗致书,不报;多铎征锦州,则力拒。于是到了崇德元年,明清之间又另是一个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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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谈过,所谓"天命"、"天聪",只是一个不伦不类的汉文称号,究其实际,在天聪八年以前,国号为"后金",自称"金国汗";至崇祯八年,始定国号为"清",并建正式年号"崇德"。也可以说,在此以前,希望以山海关为界,划疆而守;在此以后,始决心进窥中原。而促成太宗此一决心的最大原因是:在察哈尔获得了一方"传国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