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真正意义的总统选举(第4/4页)

而对于国家元首的继位和补缺,法律上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如《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临时副总统于大总统因故去职时升任之,但于大总统有故障不能视事时,得受大总统之委任,代行其职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中华民国约法》都规定,临时副总统于临时大总统因故去职,或不能视事时得代行其职权。如1916年总统黎元洪因病不能视事,副总统冯国璋则依法担任代理大总统。

对于副总统同时缺位的情况,则规定由国务院摄行其职务。同时,国会议员于三个月内自行集会,组织总统选举会,行次任大总统之选举。如届期次任大总统尚未选出,或选出后尚未就职,次任副总统也不能代理时,由国务院摄行其职务。这一次在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就出现这种由国务总理摄行大总统的现象:在冯国璋因病去世后,由于因战争的关系,无法举行总统选举会,国务总理徐世昌则依法摄行大总统职务。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抗日战争结束后,国会依法开始了重新选举总统的程序,由于现在的国会已经不是段祺瑞徐树铮弄出的那个“安福国会”了,而是进步党、青年党和国社党及其它小党组成的新国会,朝野上下都对此次总统选举格外的关注。

作为国社党的重要成员,党内不少人其实是看好杨朔铭的,但看好归看好,法律的规定是必须要遵守的,杨朔铭虽然军功显赫,民生经济亦多有建树,也不能例外。

“既然瀚之不能参选,我觉得我们倒也不必非要选出另外的人选。”汤化龙说道,“自冯代总统去后,徐总理摄行大总统职务,一直兢兢业业,日本启衅后,又协助瀚之等海陆军将全力应付,功劳甚著。其为人平和敦厚,于北洋系内夙有人望,善于调和,对国家政务又十分谙熟。对于国家来说,需要一个这样的人主持大局,我倒觉得不必改弦更张,不如将徐代总统扶正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