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大门口的陌生人:抵抗的政治 (1842—1849)(第3/24页)

这样,开始了1841年10月到1842年10月官方准许的团练活动。奕山本人甚至在1月份举行了一次公宴,为团练筹集资金。升平社学迅速发展。[28]

1842年8月,鸦片战争结束。10月1日,南海、番禺的县令得到失败的消息后,命令解散团练。

前因英国事件,不得不驻扎军队,招募团练兵勇以保卫各地。兹宣布和平业已重建。守卫本县各地的部队以及所有团练,均须立即择日解散回家,以使军民均臻和平,无废常业。[29]

但是,战争是否真的结束了?当时中国人有没有平等国家之间的战争的概念?孟子写道:“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30]这样,在势均力敌的两个敌对者之间进行未解决的争斗,就不符合儒家的行为准则。接受“国家敌对”这一概念,就等于承认向中国挑战的蛮夷是平等的“敌国”。所以,1842年以后,英国仍被按照传统的、精神胜利的方式,列为敢于触犯天子的“逆”一类。只有正式表示服从,比如实行了象征性的叩头,才能恢复正常。这样,在《南京条约》签订后,许多中国人并没有承认中英之间关系之变化。

1841年7月,三元里事件中的另外两名领袖,王绍光与高梁材决定在番禺县东北部的白云山另一侧再建立一个类似升平社学的组织,他们称之为“东平公社”。由于他们二人都是即选县丞,所以得到了官员和绅士的热情支持。东平只招集了9千名非正规军,从未发展到升平的规模,但它确实使当地的客家和土著团结起来,还在绅士的资助下建造军械。[31]

1842年10月团练解散时,王、高二人也解散了他们的公社。三个月后,他们又试图得到官方的允许重开团练局,理由不详。但是,从1841年以来,团练已经发生了变化。原来的设想是,团练的领袖们训练、武装农民;他们回到村里,可以随时应召,一旦战事发生,就奔赴战场。这只有在广州周围的农民肯于将业余时间化在训练上时才是可行的。到1842年初,为三元里事件所激起的民众热情已大多消失。绅士们发现他们必须雇用长期兵勇。通过招募地方上的无业游民,团练局组织起一群没有土地、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兵痞”。这些人被置于绅士的控制下。这样,当战争结束时,乡勇可以说是“正式”解散了,但更多的士兵可能已被列入了团练的领饷单——即使只是为了防止他们成为盗匪,也得这么做。一旦包括了职业士兵,团练制度就永久化了,因为解散它就意味着出现一批准军事化的暴民。

更糟的是,战争结束后,一些绅士取消了他们出于爱国而给予团练的支持。由于他们的不参与,团练组织落入一些不很“正直”的人手里。当时以及在那之前,一位绅士是不会去接近村里的粗汉并要求他加入自己的团练的。必须得有社会上的中间人,也就是能够联结社会上这两种阶层的人物。[32]这些人往往是较低级的绅士——生员。他们不能亲身建立社学,因为他们既无威望也缺少官方联系。[33]但每一个团练组织都十分依赖这些人。如东平公社就有这样一个组织者,名叫罗葆光。[34]有些中间人甚至是外省来的。他们是只有较低名分的人,来到广州,通过抗英寻找名誉、财产。他们“流寓省城”,在广州等待机会以显露自己。

1840年11月,有一伙这样的人被能言善辩的军事投机分子钱江所控制。钱是他那个时代许多侥幸成功者的代表人物。钱生于浙江,幼年时学过巫术和兵法。他曾对朋友说,一名学者的生活,简直是浪费时间,而且会消磨人的军事才智。但是,钱仍几次应试,都落第了,最后捐了个监生。[35]鸦片战争开始时,他不甘寂寞,怀着雄心来到广东。在这里,他听说广州的绅士,为同英国人作战,正在招集城乡游民,并把他们充做本地人丁编入团练。他对他的伙伴们保证说,做这种游民队伍的组织者,只要干好了,就既能得钱,又能得到军衔。这个主意看来很不错,唯一的问题就是他的同伙中没有一个是广东人。钱的解决办法是,让这些人假称是某些在广州孔庙(明伦堂)内有记载的宗族的族人。然后,钱去同一个叫苏朗荛的地方名流接近。苏把从本村团练局征集到的钱捐给他做经费。于是钱立即在沿河各处张贴告示,许愿说凡参加他的队伍者,每人赏给两元额外津贴。[36]为了使事情显得更合法,钱江还把章程刻版,悬挂于明伦堂。这以后发生的事情很难搞清,所有的记载都说钱领着他的队伍参加了三元里之战,有的记载甚至说他领导了1842年12月火烧商馆的民众暴乱。虽然此后他被指控把苏朗荛捐赠的款项挥霍于喝酒、女人、堂会等等,但他在1843年4月还以团练首领的身份要挟进入总督衙门,并要求任命他为地方防务的指挥官。[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