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公司的疑虑

韩绛道:“最关键的是,云帆兄说的这个公司是大家出钱出粮,都有切身利益在里面,那都会认真去做。而官家入股的部分,管理人不在官府任职,当地官府也不能对公司经营指手画脚,完全由公司自己经营,股东也就放心了。”

苏轼又道:“公司还有一个好处让我很感兴趣,就是云帆兄说的公司的有限……,有限……”

“有限责任!”

“对对!有限责任!做生意最害怕的就是赔本,一旦赔本了,血本无归,不仅投入的钱粮打了水漂,还连累妻儿老小全家受罪。现在按云帆兄的构想,公司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有多少钱就陪多少钱,陪完为止,不能拿股东家里的财产来陪,更不能让股东的亲人来陪。这很好。”

韩绛沉吟道:“那如果公司故意欠债,远远超过公司的财产,又不能追他家里的钱财来陪,对债主岂不是不公平吗?”

杜文浩道:“首先,市场经营是有风险的,每个商家都有义务探查清楚跟你做生意的人的真正资产实力,对方是不是资不抵债的公司,应该调查清楚,当然,要开办公司,就要有财产,不能开没有钱的皮包公司。建立公司制度,还需要一个公司登记审查制度,也就是由官府审查公司究竟有没有这么多钱来开办公司。经过审查的确有钱的公司,才能开办。而经营过程中每年还要进行年审,看看它是否还在经营,是否出现了资不抵债了。如果经营不善,赔光了钱,这时候就不能再允许它继续经营了,要有一个制度终结这种资不抵债的公司,以免损害债主的利益。这就需要引入破产制度了。”

杜文浩这段话使用了太多的新名词,两人根本听不懂,傻着眼瞧着杜文浩,等他进一步解释。

杜文浩便耐心给两人解释什么是公司登记制度,什么是公司年审制度,什么事公司破产制度。

两人听得瞠目结舌,韩绛结结巴巴问道:“云帆兄,这么复杂……,你都是怎么想出来的?”

杜文浩笑了笑:“事在人为嘛,就不知道这些制度能不能适用。老百姓能不能接受。”

苏轼摇头道:“既然云帆兄说到这了,又是征求我们两位的意见,那苏某就说句实话,苏某认为,这些制度太过复杂,别说老百姓了,就那我们两来说,能听懂都不太容易。只怕推广有难度。”

杜文浩道:“是啊,这一点我也想到了,馒头得一口一口吃,路得一步一步走,我不着急全面推广,也不着急制定这么多的制度,所以我没有事先立法,就直接把粮商叫来征求意见,就是想先把公司办起来,让市场来检验一下,看看公私合营公司这种制度能不能运行下去。如果行,再慢慢制定规范进行调整,这叫摸着石头过河!”

韩绛和苏轼相互看了一眼,都点了点头。苏轼道:“这个思路是对的,我们也都认为公司这种制度,还是有它的诱惑力的,至少能让老百姓得实惠。”

韩绛道:“云帆兄的官商分离的公司制度,能避免官吏利用手里的权力假借变法鱼肉百姓!很好!但是,要把这些制度规定制定成法律,明确下来,老百姓才知道,才相信。”

杜文浩道:“呵呵,两位说的很中肯,所提的建议很好,让我增加了新法的信心。我是打算成立公司之后便制定公司法,在雅州范围内实施。其实,公司制度最大的好处,是能集中各方的财力,尤其是有官府常平仓的加入,能利用雄厚财力把公司做大做强,才有竞争力,也能抵御住市场风险。”

杜文浩这番话又加入了一些现代词汇,韩绛和苏轼听得很新鲜,不过大致能猜出来是啥意思。想了想,都连连点头赞同。

苏轼曾经当过知州,管理过官方的常平仓和广慧仓,问道:“云帆兄适才所言,管家出资,以四成九为限,不得超过半数。照此办法,只怕不需要动用太多的官仓粮食便可做到,能给朝廷赚的钱也不多,虽然方便了百姓,但朝廷毕竟实惠不高,只怕朝中会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