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公司的疑虑(第4/5页)

苏轼也道:“韩大将军所言极是,要不这样吧,选两个代表加入公司,一个是杜大人,再选一个懂生意的诚实本分的,跟着杜大人学,等将来公司走上正轨了,大伙都认为他能行了,杜大人再撤出来,专心从政,当然,他们两人在投票上只能算一票,诸位以为如何啊?”

众粮商都鼓掌称这个办法好。

老粮商又问:“那公司的事情谁说了算?是不是要推选一个头?”

杜文浩道:“要推选头,公司的头叫做董事长,但是,凡是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长没有权利单独决定,这些重大事情只能由股东会决定,也就是全体股东集体讨论决定。哪些属于重大事项,要由公司章程规定。比如股息确定、新人入股,股东退股,业务扩展等等。股东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双重多数通过才行,──什么是双重多数呢?就是人头多数和股权多数,也就是说,同意某一方案的股东,必须过半数,而且,这部分股东占有的股份,也必须过半数,缺一不可。”

众粮商又都议论纷纷,都是面有喜色,都觉得这主意好,因为官府占有的股份接近一半,只要拉拢某个股东,便可超过一半,这样便可操纵整个公司。而实行双重多数,就算官府拉拢了一两个股东站在他那一边,只要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决定也不能获得通过。这样就保障了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权力能真正实现。

那老粮商迟疑片刻,又道:“退股的时候,公司欠的债怎么算?”

“股东对退股前公司的债务要承担责任,退股时要进行清算,完了之后,就可以退股了。对退股之后公司承担的债务,就不再承担责任。”

“这是大老爷您说的,你在,我们自然信,可是,将来大人调任高升了,不在雅州甚至不在成都府路了,新来的官吏把这法废止了,又找我们承担之前的在公司的责任,那该怎么办?”

杜文浩又傻眼了,这种可能性不仅有,而且还非常大,要解决这个问题,颁行的法令就不能只是自己做出的,那样效力太低,就算不是朝廷直接颁布,也至少也应该是朝廷认可转发的法律文件,才有普遍性效力,才能让百姓心安。

但是,这个可是件容易的事,要让朝廷下文,得经过层层审批,最后还得皇帝定夺,而且,最有可能的结局是不作答复,因为朝廷颁发法令,那就代表朝廷的态度,就算不在全国推行,也会引起轰动,也会让各地不安,这不是宋神宗希望的,他想看到杜文浩变法的结果,又不愿意这太过离奇的变法在全国引起震动,所以,才把杜文浩派到了边疆这个小州里实施变法。

杜文浩当然明白这一点,正待解释,苏轼却先说话了:“诸位,做生意是有风险的,这一点不需要本官来告诉你们吧?现在杜大人给了大家一个可以重新放贷粮食的机会,有赚钱的机会,当然就有赔钱的可能,任何生意利益和风险都是并存的,如果只想赚钱不想赔钱,那就别做生意。”

老粮商点点头:“知州大人所言极是,好!老汉加入!反正老汉身家性命都是杜大人带兵给救的,及时赔了当还人情也行啊!”

这话说得很让人哭笑不得,但杜文浩能理解,这也是对他变法的支持,当即拱手道:“多谢了,老人家。你入股多少?”

老粮商小心翼翼问:“官家入股多少?”

“整个公司拟发行一千股,一石粮食为一股,也就是公司办起来之后,有十二万斤粮食可以放贷,应该暂时够了,如果不够,公司可以增股。也可以另设公司。另外,对于城镇居民,可以放贷银钱,所以还需要以银钱行事入股一部分,按认股粮食的比例确定银钱出资数额,总量限制为十万贯。以后有需要也可以增股。由于变法已经规定,公司持股不能超过一半,所以管家入股四百九十股。老人家,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