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宗教(第2/5页)

人,总是讲究实际的。所敬畏的,只会是和自己切近而有关系的神。日本田崎仁义所著《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及制度》说:古代宗教思想,多以生物之功,归之女性;又多视日为女神。中国古代,最隆重的是社祭。《礼记?郊特牲》说:“惟为社事,单出里。惟为社田,国人毕作。惟社,丘乘共粢盛。”单同殚。而这所谓社,则只是一地方的土神,据《礼记?祭法》,王、诸侯、大夫等,均各自立社。并不是与天神相对的后土。《易经?说卦传》:离为日,为中女。《山海经》和《淮南子》,以生日驭日的羲和为女神。《山海经?大荒南经》:“东南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名羲和,方浴日于甘渊。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淮南子?天文训》:“至于悲泉,爰止其女,爰息其马,是谓县车。”而《礼记?郊特牲》说,郊之祭,乃所以迎“长日之至”。可见以郊祭为祭天,乃后起之事,其初只是祭日;而祭日与祭社,则同是所以报其生物之功。后来虽因哲学观念的发达,而有所谓苍苍者天,抟抟者地,然这整个的天神和整个的地神,就和人民关系不切了,虽没有政治上“天子祭天地”的禁令,怕也不会有什么人去祭他的。日月星辰风雨等,太多了,祭不胜祭;亦知道其所关涉者广,用不著一地方去祭他。只有一地方的土神,向来视为于己最亲的,其祭祀还相沿不废。所以历代以来,民间最隆重的典礼是社祭,最热闹的节场是作社。还有所谓八蜡之祭,是农功既毕之后,举凡与农事有关之神,一概祭饗他一次。见《郊特牲》。又古代视万物皆有神,则有所谓中霤,有所谓门,有所谓行,有所谓户,有所谓灶,均见《祭法》。此等崇拜,倒也有残留到后世的。又如古代的司命,是主人的生死的。司命亦见《祭法》。《庄子?至乐》云:“庄子之楚,见髑髅而问之。夜半,髑髅见梦。庄子曰:吾使司命复生子形,为子骨肉肌肤,”知古谓人生死,皆司命主之。后世则说南斗主生,北斗主死,所以南北斗去人虽远,倒也有人崇拜它。诸如此类,悉数难终。总之于人有切近的关系的,则有人崇拜,于人无切近的关系的,则位置虽高,人视之,常在若有若无之间。现在人的议论,都说一神教比多神教进化,中国人所崇拜的对象太杂,所以其宗教,还是未甚进化的。其实不然。从前俄国在专制时代,人民捐一个钱到教堂里去,名义上也要以俄皇的命令允许的。这和佛教中的阿弥陀佛有一个人皈依他,到临死时,佛都自己来接引他到净土去一样。中国的皇帝,向来是不管小事的,所以反映着人间社会而成的灵界组织,最高的神,亦不亲细务。假使中国宗教上的灵界组织,是以一个大神,躬亲万事的,中国人也何尝不会专崇拜这一个神?然而崇拜北斗,希冀长生,和专念阿弥陀佛,希冀往生净土的,根本上有什么区别呢?若说一神教的所谓一神,只是一种自然力的象征,所以崇拜一神教的,其哲学上的见地,业已达于泛神论了,要比多神教高些。则崇拜一神教的,都是当他自然力的象征崇拜的么?老实说:泛神论与无神论,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真懂得泛神论的,也就懂得无神的意义,不会再有现在某些宗教家的顽固见解了。

较神的迷信进一步的,则为术。术数两字,古每连称,其实两者是不同的,已见上章。术之起源,由于因果的误认。如说做一个木人,或者束一个草人,把他当做某人,用箭去射他,就会使这个人受伤。又如把某人贴身之物,加以破坏,就能使这个人受影响之类。苌弘在周朝,把狸首象征不来的诸侯去射他,以致为晋人所杀。见《史记?封禅书》。豫让为赵襄子所擒,请襄子之衣,拔剑三跃而击之,衣尽出血,襄子回车,车轮未周而亡。就是此等见解。凡厌胜咒诅之术,均自此而出。又有一种,以为此地的某种现象,与彼地的某种现象;现在的某种现象,和将来的某种现象;有连带关系的。因欲依据此时此地的现象,以测知彼时彼地的现象。是为占卜之术所自始。此等都是所谓术。更进一步则为数。《汉书?艺文志》说形法家之学道:“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犹律有长短,而各征其声,非有鬼神,数自然也。”全然根据于目可见、身可触的物质,以说明现象的原因,而否认目不可见的神秘之说,卓然是科学家的路径。惜乎这种学派中人,亦渐渐的枉其所信,而和术家混合为一了。《汉志?术数略》,共分六家:曰天文。曰历谱。曰五行。曰蓍龟。曰杂占。曰形法。蓍龟和杂占,纯粹是术家言。天文、历谱、五行、形法都饶有数的意味,和术家混合了,为后世星相之学所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