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专制危机的一种解决形式(第4/33页)

不管来自海上攻击的威胁暂时缓和,是否也意味着顺治不必再为疏远东南重要士大夫而不安,在1656年后,皇帝确实开始转而反对他以前曾庇护过的许多“贰臣”了。他现在支持对贰臣们新发动的一次大规模弹劾。在此后的18个月里,接连地,薛所蕴被罚金,龚鼎孳被停职,方大猷锒铛入狱。而且在1657年,来自江南的一批主要臣僚,包括大学士王永吉,都受到了一宗重大科场作弊案件的牵连。就许多人看来,这一案件证实了东南士人与腐朽和自吹自擂有关。喜欢道德说教的臣僚们,例如杨雍建,用科场作弊案来作为道德衰败的明证。此时甚至在顺治的心目中,也开始把这种衰败与明朝的遗臣、江南士人集团与社会堕落、经学的式微联系起来了。都御史魏裔介倡议建立一种新型的道德秩序,他于1658年5月上章指责大学士陈之遴的腐化行为,这一次弹劾得到了顺治的赞同。他不仅把陈之遴及其家人作为政治流放犯放逐西北,而且使浙江信奉天主教的主要归附者们为之惊恐万状。他逮捕了他们的保护人巡抚佟国器,并将其发配。因为佟国器一再拖延放逐陈之遴在海宁家乡的年迈的母亲。

清廷专制与满人至上

在陈之遴被放逐的同一年,宁完我也死了。就这样,两位最有代表性的南人“贰臣”和参预了满人登上北京皇位之活动的老一代辽东汉军旗人退出政治舞台,就成了顺治十五年的标志。当这两个在一定程度上互相对立的集团,在1658年前后同时离开高层宫廷政治活动之时,顺治明显地感到那种已丧失了实质内容的旧政治模式,可能得到恢复。陈之遴及其同伴陈名夏毕竟一直代表着一种自我追求的小集团与以正义自命的文人理想主义的特殊结合,我们可以将此与明朝后期的党争联系起来。在一定程度上说,1653—1654年间的政治危机,就集中于他们那种恢复对皇帝进行自主的、并常常是英勇的道德判断的传统的企图之上。在东林党时期,这一传统以对个人进行清议品评的方式表现出来,宁完我及辽东“旧臣”抑制了这一传统的恢复。现在,看来皇帝已有可能重建明朝专制主义的构架,而不必冒他的臣僚结成朋党的危险了。随着陈名夏与陈之遴的下台,1658年8月13日,顺治改旧满洲内三院为内阁,正式重建独立的翰林院。11月6日后,不再将大学士派属某院,而是附于大内中两两相对的各殿:巴哈纳与金之俊为中和殿大学士,洪承畴与胡世安为武英殿大学士,等等。这些并非机构功能的标志,而是一种武断的指派,因为像明朝的内阁一样,新内阁真正的功能,是由各部来区分的。因此,各大学士由皇帝指派,分管指定的一个部曹的臣僚。并且,随着内阁日益成为内廷的秘书处,就像明朝的前任们一样,大学士被授权对各自负责的部门的奏章代皇帝票拟谕旨。大学士的治事权看来是恢复了。

刚刚重建的翰林院的第一位掌院学士是王熙,他的父亲王崇简当时任吏部尚书。吏部当时正在进行官品改革,使满人与汉人的品级相对等,这样,在同一职位上的满汉官员现在有了同等的地位。后来在1659年,王崇简出任礼部尚书,并负责组织一次特殊的科举考试,以庆贺永历皇帝已逃到缅甸的喜讯。一般说,让父子同时出任如此敏感的职位,肯定会再次唤起明朝朋党的幽灵。可是能说一口流利满语的王熙,在这一点上是将顺治所渴望的品性完善地结合起来的“新人”之一:他是这样一位翰林掌院学士,既与南方有广泛联系(其父曾帮助组织复社),精通辞章,又有清白的政治背景及满洲贵族所能接受的风度。而最重要的是:他得到皇帝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