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南京政权(第2/35页)

崇祯帝对史可法异常宽厚。这位皇上素以暴躁著称,常一怒之下将战败的将领投入监狱。既然这样,他的宽宏自然会使史可法更加感恩戴德。1639年史可法的父亲病故,由此而引起的极度悲哀,反进一步加深了他对崇祯帝的感恩之情。据说,他一度想绝食而死,又几乎因悲痛而陷入迷狂;他将对父亲的强烈感情部分转移到君父即皇帝身上是完全可能的。

1641年,史可法守孝三年之后,被任命为户部右侍郎,并取代朱大典总督南京至北京的漕运,还兼任淮安地区巡抚。及至1643年,史可法被擢为南京兵部尚书。同年冬天,身为兵部尚书的史可法见战争局势不断恶化,遂着手为救援北京做准备。例如,1644年1月16日,史可法上疏崇祯帝,说明他统辖的南军只有8000人,他建议加强训练,进而将总兵力扩充到1.2万人(包括陆、水军)。同时,他极力主张全国各地的其他提督也用同样方法补充和维持各自的部队,实际是建议在各地组建地方军队,由一名干练的文职大臣统辖,以供护驾之需。北京发布救驾诏令后,史可法本人就是这样做的。他同部下一起立誓“勤王”,以鼓舞士气,并随即率众北上。但大军刚过长江,到达浦口时,便获悉京师已经陷落。救驾已为时太晚。于是,他改穿丧服,率军返回南京,召集立志效忠明朝的大臣商议对策。

史可法和其他大臣都意识到单凭他们自己的军队是无法抵御北方农民军的。因此,他们共同拟定了一道檄文:

留都系四方之率,司马有九伐之经。义不共天,行将指日,克襄大举,实赖同仇。

这篇文字经过仔细推敲,用了会使人想起古代经典中理想化的军事将领之形象的“司马”一词,以求打动那些愿意加入古代“司马”行列的将领。因此,檄文的对象十分笼统,是广泛地针对四方之率而言的。所谓四方之率既包括地方豪强武装,也包括各地明军将领。檄文发布之后,南京的大臣们立即派密使到淮河流域联络江北豪强统辖的“义勇”。同时,他们又尽力争取驻守在南明与北方大顺政权之间的明军将领继续为明朝效忠。

后者中有四名将领——他们各自拥有约15万令人生畏的士兵,经常蹂躏本应给予保护的农民——将要或已经率部进入淮河中游地区。一位是刘泽清,性情暴躁且有政治野心,曾任山东明军统帅。当崇祯帝要求他会同其他几位将领一起进军北京解救被李自成围困的朝廷时,他非但不从,反而掉头南下,一路劫掠,经临清抵达凤阳,据说,其部在凤阳又屠杀了许多当地居民。

江北的第二位主要将领是黄得功。与刘泽清相比,他的军纪较严。他是辽宁人,行武出身,自少从军于辽阳,并因战功而不断晋升。17世纪30年代,他在中原作战屡屡获胜,1641年被任命为凤阳总兵。1642年,黄得功获潜山大捷后,又击退了进攻桐城的张献忠部。此后不久,黄得功被调到安徽中部,镇守庐州(合肥)。

第三位将领是刘良佐。此人原是北直隶的盗匪,1637年加入明军,并与农民军罗汝才部交战。1642年,他随黄得功抵御张献忠,所以当时也在凤阳地区。其所属部众号称10万。

高杰是江北诸将中的第四位,在某些方面也是最能干的一位。此人原是李自成的部将,曾与李自成之妾邢氏通奸,为逃避惩罚,他于1635年投降明朝,授游击之职,率所部人马作为孙传庭军的先锋与李自成交战。1643年,孙传庭在潼关被杀后,高杰便进一步扩大了自己的势力。1644年北京即将陷落时,高杰的态度也同刘泽清一样变化无常。他不率军前去阻截李自成,反纵兵劫掠山西东南的泽州,然后于1644年5月底至6月初南下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