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羊世界(第2/7页)

朱元璋采取了未雨绸缪的做法,并且狠辣果决。他对群臣的告诫是,要让那些贪污腐败分子犹如置身荆棘丛中,寸步难行,即便是侥幸出了这荆棘丛,也要落得一身体无完肤。朱元璋颁布《大明律》,把《受赃》专设一篇,条目详尽严谨,惩罚苛刻残酷,并且,在《大明律》之后,又相继颁布《大诰》《大诰续篇》《大诰三篇》等等,这一切便构成了中国历史上仅见的对官吏贪污行为的超强律法罗网。律法内所规定的刑罚手段,其残酷程度骇人听闻,实施之中,不少官员被凌迟、阉割、剁手、挑筋,诸多汉代即遭废除的肉刑被再次起用,更有一些则是全新的发明——这一层是刑罚之“重”,而刑罚之“广”也相当骇人:一是凡有贿案发生,必定顺藤摸瓜,斩尽杀绝;二是不避皇亲国戚,凡皇族贪赃,量刑尤重。

洪武年间最骇人的刑罚当属“剥皮实草”:凡受贿数额在六十两以上的官吏,枭首后在地方衙门旁边专设的“皮场庙”剥皮,皮被剥下以后被填上稻草,摆在衙门的公座边上,起着杀一儆百的作用。让人觉得还算人道的是,这毕竟不是活剥。

“剥皮实草”虽在后世史家中尚存争议,但朱元璋在吏治方面用刑之苛、之酷确属历代所罕见。如此的用刑之酷和牵连之广,乍看上去,很容易使人以为是后来魏忠贤麾下的东厂作风,但这两者之间的重要不同是,洪武年间的风格更加注重律法。历朝历代,似乎很难再找到一个皇帝能够在对律法的重视程度上和朱元璋媲美,朱元璋在建国之初即把纲纪法度的建设明确作为国家的首要任务,他认为这样做可以起到提纲挈领、纲举目张的作用。

朱元璋对律法的建设几乎到了事必躬亲的地步,在刑部尚书刘惟谦详定《大明律》的时候,每完成一篇,便要誊写给朱元璋一份,由朱详审裁定。这仅仅是众多同类例子中的一个,就以此来窥一斑而知全豹吧。

除此之外,对待那些文臣武将们,朱元璋还有着另外的一手——耐心的思想政治工作,他先后发布了《铁榜文》、《资世通训》、《臣戒录》和《至戒录》,苦口婆心地告诫大家,效忠皇帝是如何的重要,是如何的光荣,而欺瞒犯上又是如何的不可取,如何的会传为千古骂名。朱元璋甚至还鼓励儒生们去向一众武将宣扬忠烈死节的道理,总之,朱元璋的确用心良苦。

但是,皇权的独揽、律法的制约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还是不足以使朱元璋放心。对权力的极端欲望使朱元璋有点像一名心理变态的丈夫——他时刻担心着邻家男人会动他妻子的念头,虽然这个邻家男人看上去老实本分,忠厚和善,对自己的妻子从没有多看过一眼,对自己也一向以礼相待,但是,这个丈夫还是非要杀掉邻家男人才能放心,因为,邻家男人就算再怎么老实本分,忠厚和善,但毕竟是一个男人,这就始终构成着染指自己妻子的潜在危险。只有把这仅有的一个潜在危险也连根除掉,这名心理变态的丈夫才能真正地放下心来。

自上而下地全面、严格地整顿吏治,历来是中国百姓最乐于看到的事情,我们很容易就可以想见百姓们得知腐败的官员受到酷刑惩罚的时候该是怎样一种欢天喜地的心情。在这样的事态下,法外施刑的屡次发生并不会让更多的人产生忧虑,相反,多数人倒是欣慰于看到腐败官吏受到最残酷的惩罚,而无论这种惩罚是否属于律法系统合乎程序操作的结果。最高统治者的法外施刑很容易被更多地视为英明决策,在这里,程序正义是退居其次,甚至是无人关注的,一个良性的、可以自动运行的律法系统和监督系统也落到了人们的视野之外。要知道,这些严刑峻法的实施,并不仅仅是依赖官僚机构的制度化操作,皇帝本人所起到的作用实在非常之大。朱元璋把皇权发展到高度集权的地步,废除中书省与丞相,几乎一手总揽天下事务。